荔波县古宾河板寨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一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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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波县古宾河板寨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一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荔波县古宾河板寨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一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基本信息
标段(包) 荔波县古宾河板寨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一期)
项目业主荔波县水库保护服务中心项目业主电话*
招标人荔波县水库保护服务中心招标人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闽龙 (略)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
开标时间2023-12-29 14:30:00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荔波县分中心(荔波县玉屏街道恩铭路15号政务服务大厅五楼)
控制价(最高限价)人民币 * 元公示期2024-01-02至2024-01-04
投标报价方式总价是否分项报价
发布媒体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黔南州)、 (略) (略) 场信用信息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示名单
排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价格评标价格评分结果工期/交货期
1*18F贵州四 (略) *.46 元*.46 元94.37240 天
2*MA6J8KFK2C贵州九州 (略) *.03 元*.03 元87.2240 天
3*MA6DUWFV15贵州黔城 (略) *.42 元*.42 元81.48240 天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职务姓名执业或职业资格职称
项目负责人陈宏宇二级注册建造师(贵*8)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职务姓名执业或职业资格职称
项目负责人孙艳二级注册建造师(贵*3)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职务姓名执业或职业资格职称
项目负责人袁林二级注册建造师(贵*0)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诉机构:荔波县水利水电站
投诉电话:0854-*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2024年01月02日至2024年01月04日。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荔波县水库保护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闽龙 (略) 联系电话:*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
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
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荔波县古宾河板寨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一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基本信息
标段(包) 荔波县古宾河板寨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一期)
项目业主荔波县水库保护服务中心项目业主电话*
招标人荔波县水库保护服务中心招标人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闽龙 (略)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
开标时间2023-12-29 14:30:00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荔波县分中心(荔波县玉屏街道恩铭路15号政务服务大厅五楼)
控制价(最高限价)人民币 * 元公示期2024-01-02至2024-01-04
投标报价方式总价是否分项报价
发布媒体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黔南州)、 (略) (略) 场信用信息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示名单
排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价格评标价格评分结果工期/交货期
1*18F贵州四 (略) *.46 元*.46 元94.37240 天
2*MA6J8KFK2C贵州九州 (略) *.03 元*.03 元87.2240 天
3*MA6DUWFV15贵州黔城 (略) *.42 元*.42 元81.48240 天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职务姓名执业或职业资格职称
项目负责人陈宏宇二级注册建造师(贵*8)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职务姓名执业或职业资格职称
项目负责人孙艳二级注册建造师(贵*3)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职务姓名执业或职业资格职称
项目负责人袁林二级注册建造师(贵*0)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诉机构:荔波县水利水电站
投诉电话:0854-*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2024年01月02日至2024年01月04日。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荔波县水库保护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闽龙 (略) 联系电话:*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
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
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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