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智慧能碳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固镇县智慧能碳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BB2023GZCGC2011-重1
二、项目名称:固镇县智慧能碳管理平台建设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 (略)
2.供应商地址: (略) 朝阳区望京东路1号10层1001内A1005
3.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固镇县智慧能碳管理平台建设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针对固镇县低碳片区试点建设,建立固镇智慧能碳管理平台,包括综合能碳管理驾驶舱和园区能碳平台两业务模块,提供政府端应用以及根据最新要求深化驾驶舱内容,通过量能耗数据汇总,构建企业数据基座、能效模型和碳排模型,分析企业能耗节能点,以数字化轻量节能方式,在少量物联基础上实现能源节约和碳排放下降。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服务要求。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约定的服务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维全(组长)、陈新建、杨猛(业主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采购文件约定,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16000元整(写:*万*千元整)。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1月4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 (略) 公共资源交易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提交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固镇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管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固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固镇县汉兴道投资厦5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固镇县汉兴道投资厦西附楼一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猛(采购人代表)、顾建宇、朱光祖(代理机构)
电话:*(采购人代表)、*、*(代理机构)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分项报价表
3.评审情况一览表
4.企业声明函
公告单位:固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3日
0天0时17分0秒
一、项目编号:BB2023GZCGC2011-重1
二、项目名称:固镇县智慧能碳管理平台建设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 (略)
2.供应商地址: (略) 朝阳区望京东路1号10层1001内A1005
3.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固镇县智慧能碳管理平台建设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针对固镇县低碳片区试点建设,建立固镇智慧能碳管理平台,包括综合能碳管理驾驶舱和园区能碳平台两业务模块,提供政府端应用以及根据最新要求深化驾驶舱内容,通过量能耗数据汇总,构建企业数据基座、能效模型和碳排模型,分析企业能耗节能点,以数字化轻量节能方式,在少量物联基础上实现能源节约和碳排放下降。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服务要求。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约定的服务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维全(组长)、陈新建、杨猛(业主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采购文件约定,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16000元整(写:*万*千元整)。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1月4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 (略) 公共资源交易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提交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固镇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管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固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固镇县汉兴道投资厦5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固镇县汉兴道投资厦西附楼一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猛(采购人代表)、顾建宇、朱光祖(代理机构)
电话:*(采购人代表)、*、*(代理机构)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分项报价表
3.评审情况一览表
4.企业声明函
公告单位:固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3日
0天0时17分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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