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会区2024年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委托运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禹会区2024年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委托运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BB2023SQCGC3481
二、项目名称:禹会区2024年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委托运营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蚌山区绿地珠峰A座5层504-514室
成交金额:79.45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禹会区2024年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委托运营。 服务范围:以辖区范围内的劳动者、重点招商引资企业、微企业为重点服务对象,由投标方负责辖区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心日常运营。承接就业创业心厅服务、建立人力资源数据库、承办辖区内招聘会、服务辖区各类人员就业、提供创业就业指导等、提供创业就业指导,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承诺执行。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起1年(在采购人落实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前提下,且本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价格不变,双方协商同意,经财政批准后,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服务标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遵守采购人各项管理规定。 |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东辰(组长)、任步涛、卢华庆(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约定收取,收费金额:596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禹会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心
地 址: (略) 涂山路429号104室
联系方式:0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招标 (略)
地 址: (略) 南湖路1000号
联系方式:05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芹(采购人代表)、沈庆吉、许文峰(项目负责人)
电 话:0552-*、0552-*
十、附件
1.评审结果一览表
2.分项报价表
????3.企业声明函0天1时40分0秒
一、项目编号:BB2023SQCGC3481
二、项目名称:禹会区2024年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委托运营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蚌山区绿地珠峰A座5层504-514室
成交金额:79.45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禹会区2024年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委托运营。 服务范围:以辖区范围内的劳动者、重点招商引资企业、微企业为重点服务对象,由投标方负责辖区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心日常运营。承接就业创业心厅服务、建立人力资源数据库、承办辖区内招聘会、服务辖区各类人员就业、提供创业就业指导等、提供创业就业指导,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承诺执行。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起1年(在采购人落实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前提下,且本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价格不变,双方协商同意,经财政批准后,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服务标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遵守采购人各项管理规定。 |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东辰(组长)、任步涛、卢华庆(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约定收取,收费金额:596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禹会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心
地 址: (略) 涂山路429号104室
联系方式:0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招标 (略)
地 址: (略) 南湖路1000号
联系方式:05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芹(采购人代表)、沈庆吉、许文峰(项目负责人)
电 话:0552-*、0552-*
十、附件
1.评审结果一览表
2.分项报价表
????3.企业声明函0天1时40分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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