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樊村镇马道村刘家凹道路及马道村张凹村道路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2023年樊村镇马道村刘家凹道路及马道村张凹村道路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河南景阁 (略) 受宜阳县樊村镇人民政府委托,就2023年樊村镇马道村刘家凹道路及马道村张凹村道路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招标项目名称:2023年樊村镇马道村刘家凹道路及马道村张凹村道路建设项目
2.招标编号:JG-2023-018
二、 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23年樊村镇马道村刘家凹道路及马道村张凹村道路建设项目, (略) 宜阳县樊村镇。
2.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预算金额:*.00元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竞争性谈判公告于2023年12月20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4年1月3日
评标地点: (略) 宜阳县香鹿山大道西第八街三号
五、中标信息
成交供应商: (略) (略)
成交金额:*.00元
六、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次成交结果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宜阳县樊村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地 址: (略) 宜阳县樊村镇
代理机构机构:河南景阁 (略)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地 址: (略) 管城回族区东大街59号1号楼2单元19楼1902室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法定代表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不予受理。
河南景阁 (略) 受宜阳县樊村镇人民政府委托,就2023年樊村镇马道村刘家凹道路及马道村张凹村道路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招标项目名称:2023年樊村镇马道村刘家凹道路及马道村张凹村道路建设项目
2.招标编号:JG-2023-018
二、 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23年樊村镇马道村刘家凹道路及马道村张凹村道路建设项目, (略) 宜阳县樊村镇。
2.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预算金额:*.00元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竞争性谈判公告于2023年12月20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4年1月3日
评标地点: (略) 宜阳县香鹿山大道西第八街三号
五、中标信息
成交供应商: (略) (略)
成交金额:*.00元
六、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次成交结果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宜阳县樊村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地 址: (略) 宜阳县樊村镇
代理机构机构:河南景阁 (略)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地 址: (略) 管城回族区东大街59号1号楼2单元19楼1902室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法定代表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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