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疃镇雨污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第三方检测-中标
元疃镇雨污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第三方检测-中标
项目名称: | 元疃镇雨污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第三方检测 | ||
项目法人: | 肥东县元疃镇人民政府 | 项目地址: | 肥东县 |
立项批文名称: | 关于同意元疃镇雨污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立项的复函 | 项目审批单位: | 肥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监督部门: | 肥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代理机构名称: | 肥东县 (略) |
交易平台: | 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招标公告见证时间: | 2023-12-13 |
元疃镇雨污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第三方检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元疃镇雨污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第三方检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肥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同意元疃镇雨污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立项的复函,发改投〔2023〕24号
1.4 招标人:肥东县元疃镇人民政府
1.5 项目业主:肥东县元疃镇人民政府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元疃镇雨污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第三方检测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ADDBZ00284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ADDBZ00284
2.5 建设地点: (略) 肥东县境内
2.6 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建 (略) 政管网修复、混接改造及完善工程和排水户管网修复及混接改造工程,排水管网改造总管长约23.7千米,其中d200-d1500雨水管道改造长度约5.1千米,d200-d800污水管道改造长度约18.6千米,道路、地坪破除恢复及其他工程建设等。
2.7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投资额:8452.92万元
2.8 服务期限:210日历天(检测服务期自检测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完成止,工程延期不调整检测费用)。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该工程的全过程检测服务,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工检验、混凝土原材及相关检验、钢筋原材及钢筋连接相关检验、预拌砂浆相关检验、防水材料相关检验、砌体材料相关检验、水泥稳定碎石、级配碎石原材料及混合料检验、沥青、沥青混合料检验、管材相关检验、雨污水管道检测及影像工程实体检测、土壤回填质量检测、标志标线及施工过程中涉及直接影响工程建设质量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检测、其他检测。检测内容必须满足项目和业主需要,包含但不仅限于施工阶段原材料检测、标准试验、施工过程检测、工序交验检测、标准试验按100%见证检测,工程实体质量按100%频率检测、交(竣)工检测、变形观测。上述检测必须按相关规范要求频率检测,同时满足《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地方要求。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100万元。
2.13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1)(2)要求。
(1)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①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须同时包括: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
③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
(2)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1.2 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试验检测师证书或检测人员岗位资格证书。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信誉要求:投标 (略) 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6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3.4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12月14日 至2024年01月03日 09: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0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03日09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 (略) 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2号肥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C区4楼7号开标室
?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肥东县元疃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肥东县元疃大街101号
邮 编:*
联系人:刘冲
电 话:0551-*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肥东县 (略)
地 址:肥东县 (略)
邮 编:*
联系人:茆浩然
电 话:055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肥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 (略) 肥东县店埠镇龙泉路8号
电话:0551-*
12.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中国银行
户名: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肥东支行
民生银行
户名: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
开户银行:中国 (略) 肥东支行
0天0小时9分52秒
元疃镇雨污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第三方检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元疃镇雨污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第三方检测
招标项目编号:2023ADDBZ0028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3日
开标日期:2024年01月03日
元疃镇雨污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第三方检测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紫云路以南,桃源路以东独立式研发楼
投标报价:人民币 点击查看>>万*仟元整(¥*.00元)
质量:合格
工期:21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无
招标人名称:肥东县元疃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肥东县元疃大街101号
联系人: 刘冲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肥东县 (略)
地址: (略) 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2号肥东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B区
项目负责人:茆浩然
联系电话:0551-*
公示期:2024年01月03日至2024年01月08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肥东县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2号肥东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B区,联系人:茆浩然,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肥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郑工、段工,联系电话:05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4年01月03日
0天0小时15分23秒
项目名称: | 元疃镇雨污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第三方检测 | ||
项目法人: | 肥东县元疃镇人民政府 | 项目地址: | 肥东县 |
立项批文名称: | 关于同意元疃镇雨污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立项的复函 | 项目审批单位: | 肥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监督部门: | 肥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代理机构名称: | 肥东县 (略) |
交易平台: | 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招标公告见证时间: | 2023-12-13 |
元疃镇雨污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第三方检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元疃镇雨污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第三方检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肥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同意元疃镇雨污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立项的复函,发改投〔2023〕24号
1.4 招标人:肥东县元疃镇人民政府
1.5 项目业主:肥东县元疃镇人民政府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元疃镇雨污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第三方检测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ADDBZ00284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ADDBZ00284
2.5 建设地点: (略) 肥东县境内
2.6 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建 (略) 政管网修复、混接改造及完善工程和排水户管网修复及混接改造工程,排水管网改造总管长约23.7千米,其中d200-d1500雨水管道改造长度约5.1千米,d200-d800污水管道改造长度约18.6千米,道路、地坪破除恢复及其他工程建设等。
2.7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投资额:8452.92万元
2.8 服务期限:210日历天(检测服务期自检测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完成止,工程延期不调整检测费用)。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该工程的全过程检测服务,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工检验、混凝土原材及相关检验、钢筋原材及钢筋连接相关检验、预拌砂浆相关检验、防水材料相关检验、砌体材料相关检验、水泥稳定碎石、级配碎石原材料及混合料检验、沥青、沥青混合料检验、管材相关检验、雨污水管道检测及影像工程实体检测、土壤回填质量检测、标志标线及施工过程中涉及直接影响工程建设质量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检测、其他检测。检测内容必须满足项目和业主需要,包含但不仅限于施工阶段原材料检测、标准试验、施工过程检测、工序交验检测、标准试验按100%见证检测,工程实体质量按100%频率检测、交(竣)工检测、变形观测。上述检测必须按相关规范要求频率检测,同时满足《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地方要求。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100万元。
2.13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1)(2)要求。
(1)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①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须同时包括: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
③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
(2)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1.2 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试验检测师证书或检测人员岗位资格证书。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信誉要求:投标 (略) 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6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3.4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12月14日 至2024年01月03日 09: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0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03日09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 (略) 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2号肥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C区4楼7号开标室
?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肥东县元疃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肥东县元疃大街101号
邮 编:*
联系人:刘冲
电 话:0551-*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肥东县 (略)
地 址:肥东县 (略)
邮 编:*
联系人:茆浩然
电 话:055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肥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 (略) 肥东县店埠镇龙泉路8号
电话:0551-*
12.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中国银行
户名: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肥东支行
民生银行
户名: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
开户银行:中国 (略) 肥东支行
0天0小时9分52秒
元疃镇雨污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第三方检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元疃镇雨污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第三方检测
招标项目编号:2023ADDBZ0028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3日
开标日期:2024年01月03日
元疃镇雨污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第三方检测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紫云路以南,桃源路以东独立式研发楼
投标报价:人民币 点击查看>>万*仟元整(¥*.00元)
质量:合格
工期:21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无
招标人名称:肥东县元疃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肥东县元疃大街101号
联系人: 刘冲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肥东县 (略)
地址: (略) 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2号肥东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B区
项目负责人:茆浩然
联系电话:0551-*
公示期:2024年01月03日至2024年01月08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肥东县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2号肥东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B区,联系人:茆浩然,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肥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郑工、段工,联系电话:05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4年0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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