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办事处华阳街道安置小区消防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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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办事处华阳街道安置小区消防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N*3

二、项目名称:华阳街道安置小区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略) (略) 金牛区金府路239号 568,000.00元

合同包2: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 (略) 营门口路乡农寺街59号 851,565.51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包一):

服务类( (略) )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消防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华阳街道益州大道以东片区安置小区消防维保服务 天府香山、古城小区三四期、二江花园 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灭火系统、防排烟 系统、应急照明、应急电源、消防电话、应急广播、防火分隔设施及疏散指示系统,其它未列入消防 设备清单的以现场为准。 全年 365 天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 B25201-2010及现行有关消防法规、消防规范进行消防设施设备巡检。 568,000.00

合同包2(包二):

服务类(四川 (略) )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2-1 消防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华阳街道益州大道以西片区安置小区消防维保服务 伏龙丽景苑、南湖锦苑、南湖春天一二期、天府鹤林、南湖尚景小区的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应急电源、消防电话、应急广播、防火分隔设施及疏散指示系统,其它未列入消防设备清单的以现场为准。 1、维保项目内容: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应急电源、消防电话、应急广播、防火分隔设施及疏散指示系统,其它未列入消防设备清单的以现场为准。 2、维保要求:维保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及现行有关消防法规、消防规范进行消防设施设备巡检。保证小区消防设施功能得到充分发挥,保障人员及财产安全。驻场人员(24小时): 包二:西片区南湖锦苑、南湖春天一二期、天府鹤林各派1名驻场人员,伏龙丽景苑、南湖尚景联合派驻1名驻场人员。 以上驻场人员须在服务小区居住,并提供有效的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及以上证书。 服务期为二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到期后,采购人将对当年的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方可续签合同;若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合同。 1、提供全年365天24小时日常和紧急维修服务,涉及区域内驻场值班值守(含节假日),突发性较大故障15分钟内到达故障现场;一般故障报修后,30分钟内赶到故障现场,一般故障应立即排除,严重故障应在24小时内修复,修复前维保单位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技术人员不得离开现场。在紧急情况发生时, 供应商应无条件按照采购人要求按时按量增加相应的维保人员。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及现行有关消防法规、消防规范进行消防设施设备巡检。保证小区消防设施功能得到充分发挥,保障人员及财产安全。驻场人员(24小时)。 851,565.51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达雅(采购人代表)、冯晓晖、杨选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的收费标准下浮20%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816万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合同包2: 1.0218万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计划备案编号:*04741[2023]00673;

2、预算金额:*.04元/年;(包1:637,540.52元/年,包2:901,127.52元/年)。

3、采购品目编号和名称:C* 消防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二、监督管理部门:四川天府新区财政金融局;联系电话:028-*;地址:天府新区宁波路377号中铁卓越中心17楼。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采购的项目。

四、 (略) 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 (略) 财政厅关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财采〔2019〕17 号)等有关规定,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五、本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企业规模:包1:小型企业;包2:小型企业。

六、磋商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收取方式为按合同金额的5%收取。交款方式:以汇票/本票/支票/保函/保险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七、其他补充事宜:服务期:(因系统固化原因,服务期限以此为准)服务期为二年。合同为一年一签,合同到期后,采购人将对当年的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方可续签合同;若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合同。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办事处

地址:四川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华新中街83号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硕工程项目管理(成都)有限公司

地址: (略) 金牛区蜀西路88号1栋1单元9层9059号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温先生

电话:028-*

中硕工程项目管理(成都)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03日


一、项目编号:N*3

二、项目名称:华阳街道安置小区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略) (略) 金牛区金府路239号 568,000.00元

合同包2: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 (略) 营门口路乡农寺街59号 851,565.51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包一):

服务类( (略) )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消防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华阳街道益州大道以东片区安置小区消防维保服务 天府香山、古城小区三四期、二江花园 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灭火系统、防排烟 系统、应急照明、应急电源、消防电话、应急广播、防火分隔设施及疏散指示系统,其它未列入消防 设备清单的以现场为准。 全年 365 天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 B25201-2010及现行有关消防法规、消防规范进行消防设施设备巡检。 568,000.00

合同包2(包二):

服务类(四川 (略) )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2-1 消防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华阳街道益州大道以西片区安置小区消防维保服务 伏龙丽景苑、南湖锦苑、南湖春天一二期、天府鹤林、南湖尚景小区的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应急电源、消防电话、应急广播、防火分隔设施及疏散指示系统,其它未列入消防设备清单的以现场为准。 1、维保项目内容: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应急电源、消防电话、应急广播、防火分隔设施及疏散指示系统,其它未列入消防设备清单的以现场为准。 2、维保要求:维保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及现行有关消防法规、消防规范进行消防设施设备巡检。保证小区消防设施功能得到充分发挥,保障人员及财产安全。驻场人员(24小时): 包二:西片区南湖锦苑、南湖春天一二期、天府鹤林各派1名驻场人员,伏龙丽景苑、南湖尚景联合派驻1名驻场人员。 以上驻场人员须在服务小区居住,并提供有效的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及以上证书。 服务期为二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到期后,采购人将对当年的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方可续签合同;若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合同。 1、提供全年365天24小时日常和紧急维修服务,涉及区域内驻场值班值守(含节假日),突发性较大故障15分钟内到达故障现场;一般故障报修后,30分钟内赶到故障现场,一般故障应立即排除,严重故障应在24小时内修复,修复前维保单位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技术人员不得离开现场。在紧急情况发生时, 供应商应无条件按照采购人要求按时按量增加相应的维保人员。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及现行有关消防法规、消防规范进行消防设施设备巡检。保证小区消防设施功能得到充分发挥,保障人员及财产安全。驻场人员(24小时)。 851,565.51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达雅(采购人代表)、冯晓晖、杨选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的收费标准下浮20%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816万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合同包2: 1.0218万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计划备案编号:*04741[2023]00673;

2、预算金额:*.04元/年;(包1:637,540.52元/年,包2:901,127.52元/年)。

3、采购品目编号和名称:C* 消防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二、监督管理部门:四川天府新区财政金融局;联系电话:028-*;地址:天府新区宁波路377号中铁卓越中心17楼。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采购的项目。

四、 (略) 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 (略) 财政厅关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财采〔2019〕17 号)等有关规定,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五、本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企业规模:包1:小型企业;包2:小型企业。

六、磋商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收取方式为按合同金额的5%收取。交款方式:以汇票/本票/支票/保函/保险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七、其他补充事宜:服务期:(因系统固化原因,服务期限以此为准)服务期为二年。合同为一年一签,合同到期后,采购人将对当年的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方可续签合同;若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合同。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办事处

地址:四川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华新中街83号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硕工程项目管理(成都)有限公司

地址: (略) 金牛区蜀西路88号1栋1单元9层9059号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温先生

电话:028-*

中硕工程项目管理(成都)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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