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洛龙区佃庄镇人民政府佃庄镇乡镇消防车辆设备采购项目三次-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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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洛龙区佃庄镇人民政府佃庄镇乡镇消防车辆设备采购项目三次-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洛龙政采竞磋-2023-86
2、采购项目名称: (略) 洛龙区佃庄镇人民政府佃庄镇乡镇消防车辆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日
5、评审日期:**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洛龙政采磋商(2023)0162号 详见磋商文件 河南金牛 (略) (略) 高新区银兰路68号高新SOHO5号楼1单元408号 852,500.00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略) 洛龙区佃庄镇人民政府佃庄镇乡镇消防车辆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元
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小绪,赵瑞丽,李晓(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本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
收费金额:12,787.5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2、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监管部门: (略) 洛龙区财政局 联系人: (略) 洛龙区财政局采购办 联系方式:0379-*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洛龙区佃庄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洛龙区佃庄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方式: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顺成 (略)
地址: (略) 涧西区周山大道西元国际17号楼1503室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0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0379-*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洛龙政采竞磋-2023-86
2、采购项目名称: (略) 洛龙区佃庄镇人民政府佃庄镇乡镇消防车辆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日
5、评审日期:**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洛龙政采磋商(2023)0162号 详见磋商文件 河南金牛 (略) (略) 高新区银兰路68号高新SOHO5号楼1单元408号 852,500.00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略) 洛龙区佃庄镇人民政府佃庄镇乡镇消防车辆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元
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小绪,赵瑞丽,李晓(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本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
收费金额:12,787.5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2、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监管部门: (略) 洛龙区财政局 联系人: (略) 洛龙区财政局采购办 联系方式:0379-*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洛龙区佃庄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洛龙区佃庄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方式: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顺成 (略)
地址: (略) 涧西区周山大道西元国际17号楼1503室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0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0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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