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武侯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武侯区柴油车尾气检测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成都市武侯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武侯区柴油车尾气检测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方): (略) 武侯生态环境局
地址: (略) 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3栋1单元8楼
联系方式:*
供应商(*方):成都锦鑫 (略)
地址: (略) 锦江区红星路一段35号附1号
联系方式:*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2024年度武侯区柴油车尾气检测 | 1(项) | ¥863,000.00 | ¥863,000.00 | (二)服务要求 1.开展路检工作时须至少安排3人/点位,实施过程中若更换检测人员应提前向采购人进行申请,采购人同意后进行人员更换),每月检测机械数量不少于采购人要求。 2.供应商须提供不少于1套用于现场结果打印、数据采集及无线传输终端的配套检测设备。 3.按照《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3847-2018)对柴油车开展抽测工作和数据结果判定。 4.用于开展抽测的设备应在溯源检定有效期内,确保开展的抽测工作不会使检测结果无效。 5.供应商技术人员应熟知《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等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和要求,熟悉柴油车排放检测流程,能严格按规范操作检测设备设施,熟练使用现场检测系统并及时准确录入检测数据信息(信息录入准确率应达到100%),保证检测结果数据真实有效。 6.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保证人员的安全性,包括但不限于:按照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规范配置防护装置,穿戴符合要求,避免在工作过程出现交通意外事故,因供应商因操作不当或交通意外事故、安全事故、交通违章等造成损失及其他的与采购人无关,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2、付款方式:项目签订合同后收到供应商开具正式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金额费用的60%;剩余40%费用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3、服务地点: (略) 武侯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4、验收标准: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行业规定、技术规范和要求、《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与政府采购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
合同金额: 863,000.00元,大写(人民币):点击查看>>万*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1月03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武侯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024年01月03日
2024年01月04日
合同附件:
(略) 武侯生态环境局
2024年01月04日
采购人(*方): (略) 武侯生态环境局
地址: (略) 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3栋1单元8楼
联系方式:*
供应商(*方):成都锦鑫 (略)
地址: (略) 锦江区红星路一段35号附1号
联系方式:*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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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年度武侯区柴油车尾气检测 | 1(项) | ¥863,000.00 | ¥863,000.00 | (二)服务要求 1.开展路检工作时须至少安排3人/点位,实施过程中若更换检测人员应提前向采购人进行申请,采购人同意后进行人员更换),每月检测机械数量不少于采购人要求。 2.供应商须提供不少于1套用于现场结果打印、数据采集及无线传输终端的配套检测设备。 3.按照《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3847-2018)对柴油车开展抽测工作和数据结果判定。 4.用于开展抽测的设备应在溯源检定有效期内,确保开展的抽测工作不会使检测结果无效。 5.供应商技术人员应熟知《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等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和要求,熟悉柴油车排放检测流程,能严格按规范操作检测设备设施,熟练使用现场检测系统并及时准确录入检测数据信息(信息录入准确率应达到100%),保证检测结果数据真实有效。 6.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保证人员的安全性,包括但不限于:按照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规范配置防护装置,穿戴符合要求,避免在工作过程出现交通意外事故,因供应商因操作不当或交通意外事故、安全事故、交通违章等造成损失及其他的与采购人无关,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2、付款方式:项目签订合同后收到供应商开具正式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金额费用的60%;剩余40%费用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3、服务地点: (略) 武侯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4、验收标准: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行业规定、技术规范和要求、《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与政府采购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
合同金额: 863,000.00元,大写(人民币):点击查看>>万*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1月03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武侯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024年01月03日
2024年01月04日
合同附件:
(略) 武侯生态环境局
2024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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