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第五人民医院肝纤维化检测仪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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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第五人民医院肝纤维化检测仪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信财公开招标-2023-153
2、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肝纤维化检测仪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5日
5、评审日期:2024年01月08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2.1采购内容: (略) (略) 肝纤维化检测仪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2.2交货期: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2.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2.4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技术参数中有特殊要求的,以技术参数要求为准);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信财公开招标-2023-153-1 (略) (略) 肝纤维化检测仪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略) (略) 罗山县丽水街道滨河西路水岸花园1号楼门面房 522,000.00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略) (略) 肝纤维化检测仪采购项目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
组长为范为民,成员为李红磊(业主评委)、刘琨、宋庆召、包祥志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 (略)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文件的规定,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
收费金额:9,00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1、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各供应商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本中标结果公示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时的授权人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单位: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电话:0376-*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工业城城东路京珠高速公路入口东侧500米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 (略)
地址: (略) 洛龙区永泰街38号正大国际西区7号楼609
联系人:史先生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先生
联系方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信财公开招标-2023-153
2、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肝纤维化检测仪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5日
5、评审日期:2024年01月08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2.1采购内容: (略) (略) 肝纤维化检测仪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2.2交货期: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2.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2.4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技术参数中有特殊要求的,以技术参数要求为准);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信财公开招标-2023-153-1 (略) (略) 肝纤维化检测仪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略) (略) 罗山县丽水街道滨河西路水岸花园1号楼门面房 522,000.00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略) (略) 肝纤维化检测仪采购项目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
组长为范为民,成员为李红磊(业主评委)、刘琨、宋庆召、包祥志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 (略)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文件的规定,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
收费金额:9,00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1、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各供应商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本中标结果公示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时的授权人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单位: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电话:0376-*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工业城城东路京珠高速公路入口东侧500米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 (略)
地址: (略) 洛龙区永泰街38号正大国际西区7号楼609
联系人:史先生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先生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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