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公安局刑事技术装备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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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公安局刑事技术装备合同公告

怀化市公安局刑事技术装备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4-01-08

采购合同编号:怀财采计*

采购人(全称): (略) 公安局(*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 (略) (*方)

为了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合同协议书

2、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刑事技术装备

3、采购计划编号:怀财采计*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项目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6、项目经理:/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00元

合同金额大写: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同金额(总价)

/

湖南 (略)

/

/

详见合同附件

/

/

/

/

*.00元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3年12月25日 完成日期:2023年12月29日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现场交付

四、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95%,余款在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支付。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3年12月25日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12月 25日

九、合同主体

* 方: (略) 公安局

* 方:湖南 (略)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王方霞

委托代理人:曹洪

委托代理人:欧栋

电 话:0745-*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略) 鹤城区府前路( (略) 人民政府对面)

地 址: (略) 芙蓉区湘湖街道三湘展览馆路东上印象商住楼806室514号

开户银行: (略) 长沙支行

帐 号:*743

附件下载:

怀化市公安局刑事技术装备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4-01-08

采购合同编号:怀财采计*

采购人(全称): (略) 公安局(*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 (略) (*方)

为了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合同协议书

2、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刑事技术装备

3、采购计划编号:怀财采计*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项目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6、项目经理:/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00元

合同金额大写: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同金额(总价)

/

湖南 (略)

/

/

详见合同附件

/

/

/

/

*.00元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3年12月25日 完成日期:2023年12月29日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现场交付

四、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95%,余款在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支付。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3年12月25日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12月 25日

九、合同主体

* 方: (略) 公安局

* 方:湖南 (略)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王方霞

委托代理人:曹洪

委托代理人:欧栋

电 话:0745-*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略) 鹤城区府前路( (略) 人民政府对面)

地 址: (略) 芙蓉区湘湖街道三湘展览馆路东上印象商住楼806室514号

开户银行: (略) 长沙支行

帐 号:*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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