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能源金昌有限公司除镍项目零排放工程第5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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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科能源金昌有限公司除镍项目零排放工程第5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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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科能源(金昌)有限公司除镍项目零排放工程(第 5 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JKNYJCCN/HT-2023-05)
公示结束时间:2024 年 01 月 11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污泥脱水系统工艺包设备采购: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 (略) ,投标报价:14.9500 万元,质量:符合
招标文件《供货要求(技术协议)》的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北京上 (略) ,投标报价:16.3464 万元,质量:
符合招标文件《供货要求(技术协议)》的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中融(天津) (略) ,投标报价:17.2380 万元,质
量:符合招标文件《供货要求(技术协议)》的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 (略) )的项目负责人:杨文庆/;
中标候选人(北京上 (略) )的项目负责人:韩志刚/;
中标候选人(中融(天津) (略) )的项目负责人:赵志霄/;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 (略) )的资格能力条件: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的法人,财务状况满足本项目实施的需要,近五年(2018 年 12 月 1 日~2023 年 11 月 30 日)
具有完成类似设备制造或销售的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中标候选人(北京上 (略) )的资格能力条件: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能力的法人,财务状况满足本项目实施的需要,近五年(2018 年 12 月 1 日~2023 年 11
月 30 日)具有完成类似设备制造或销售的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中标候选人(中融(天津) (略) )的资格能力条件: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
责任能力的法人,财务状况满足本项目实施的需要,近五年(2018 年 12 月 1 日~2023 年 11
月 30 日)具有完成类似设备制造或销售的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 (略) )的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北京上 (略) )的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中融(天津) (略) )的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
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
之日起 3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受理单位: (略) 联合 (略) 、天津普泽 (略)
异议受理联系人:李峰、赵林凯
联系电话:022-*、022-* 转 820,*
电子信箱:*@*63.com
三、其他
晶科能源(金昌)有限公司除镍项目零排放工程(第 5 标段)评标工作已结束,评标委
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2024
年 1 月 8 日至 2024 年 1 月 11 日。公示内容如下:
1.第一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 (略)
(2)投标报价:人民币 14.9500 万元
(3)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供货要求(技术协议)》的要求
(4)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 年 3 月 18 日前完成设备交货、安装及调试
(5)项目负责人:杨文庆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财务状况满足本项目实施的需
要,近五年(2018 年 12 月 1 日~2023 年 11 月 30 日)具有完成类似设备制造或销售的业绩,
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第二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北京上 (略)
(2)投标报价:人民币 16.3464 万元
(3)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供货要求(技术协议)》的要求
(4)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 年 3 月 18 日前完成设备交货、安装及调试
(5)项目负责人:韩志刚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财务状况满足本项目实施的需
要,近五年(2018 年 12 月 1 日~2023 年 11 月 30 日)具有完成类似设备制造或销售的业绩,
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第三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中融(天津) (略)
(2)投标报价:人民币 17.2380 万元
(3)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供货要求(技术协议)》的要求
(4)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 年 3 月 18 日前完成设备交货、安装及调试
(5)项目负责人:赵志霄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财务状况满足本项目实施的需
要,近五年(2018 年 12 月 1 日~2023 年 11 月 30 日)具有完成类似设备制造或销售的业绩,
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
起 3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受理单位: (略) 联合 (略) 、天津普泽 (略)
异议受理联系人:李峰、赵林凯
联系电话:022-*、022-* 转 820,*
电子信箱:*@*63.com
招标人: (略) 联合 (略)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 (略)
2024 年 1 月 8 日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接受社会监督。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联合 (略)
地 址: (略) 南开区复康路 17 号
联 系 人:李峰
电 话:02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 (略)
地 址: (略) 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 2 号楼 701A
联 系 人: 赵林凯
电 话: *
电子邮件: *@*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晶科能源(金昌)有限公司除镍项目零排放工程(第 5 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JKNYJCCN/HT-2023-05)
公示结束时间:2024 年 01 月 11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污泥脱水系统工艺包设备采购: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 (略) ,投标报价:14.9500 万元,质量:符合
招标文件《供货要求(技术协议)》的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北京上 (略) ,投标报价:16.3464 万元,质量:
符合招标文件《供货要求(技术协议)》的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中融(天津) (略) ,投标报价:17.2380 万元,质
量:符合招标文件《供货要求(技术协议)》的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 (略) )的项目负责人:杨文庆/;
中标候选人(北京上 (略) )的项目负责人:韩志刚/;
中标候选人(中融(天津) (略) )的项目负责人:赵志霄/;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 (略) )的资格能力条件: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的法人,财务状况满足本项目实施的需要,近五年(2018 年 12 月 1 日~2023 年 11 月 30 日)
具有完成类似设备制造或销售的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中标候选人(北京上 (略) )的资格能力条件: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能力的法人,财务状况满足本项目实施的需要,近五年(2018 年 12 月 1 日~2023 年 11
月 30 日)具有完成类似设备制造或销售的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中标候选人(中融(天津) (略) )的资格能力条件: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
责任能力的法人,财务状况满足本项目实施的需要,近五年(2018 年 12 月 1 日~2023 年 11
月 30 日)具有完成类似设备制造或销售的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 (略) )的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北京上 (略) )的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中融(天津) (略) )的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
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
之日起 3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受理单位: (略) 联合 (略) 、天津普泽 (略)
异议受理联系人:李峰、赵林凯
联系电话:022-*、022-* 转 820,*
电子信箱:*@*63.com
三、其他
晶科能源(金昌)有限公司除镍项目零排放工程(第 5 标段)评标工作已结束,评标委
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2024
年 1 月 8 日至 2024 年 1 月 11 日。公示内容如下:
1.第一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 (略)
(2)投标报价:人民币 14.9500 万元
(3)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供货要求(技术协议)》的要求
(4)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 年 3 月 18 日前完成设备交货、安装及调试
(5)项目负责人:杨文庆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财务状况满足本项目实施的需
要,近五年(2018 年 12 月 1 日~2023 年 11 月 30 日)具有完成类似设备制造或销售的业绩,
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第二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北京上 (略)
(2)投标报价:人民币 16.3464 万元
(3)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供货要求(技术协议)》的要求
(4)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 年 3 月 18 日前完成设备交货、安装及调试
(5)项目负责人:韩志刚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财务状况满足本项目实施的需
要,近五年(2018 年 12 月 1 日~2023 年 11 月 30 日)具有完成类似设备制造或销售的业绩,
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第三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中融(天津) (略)
(2)投标报价:人民币 17.2380 万元
(3)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供货要求(技术协议)》的要求
(4)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 年 3 月 18 日前完成设备交货、安装及调试
(5)项目负责人:赵志霄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财务状况满足本项目实施的需
要,近五年(2018 年 12 月 1 日~2023 年 11 月 30 日)具有完成类似设备制造或销售的业绩,
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
起 3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受理单位: (略) 联合 (略) 、天津普泽 (略)
异议受理联系人:李峰、赵林凯
联系电话:022-*、022-* 转 820,*
电子信箱:*@*63.com
招标人: (略) 联合 (略)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 (略)
2024 年 1 月 8 日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接受社会监督。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联合 (略)
地 址: (略) 南开区复康路 17 号
联 系 人:李峰
电 话:02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 (略)
地 址: (略) 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 2 号楼 701A
联 系 人: 赵林凯
电 话: *
电子邮件: *@*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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