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明城镇污水处理厂、富湾污水处理厂、中心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2次招标中标结果
高明区明城镇污水处理厂、富湾污水处理厂、中心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2次招标中标结果
(略) 工程建设项目定标结果公示 | |||||||||||||
投资项目代码 | 2309-*-04-01-*、2309-*-04-01-*、2309-*-04-01-* | ||||||||||||
投资项目名称 | 高明区明城镇污水处理厂、富湾污水处理厂、中心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 2 次招标) | ||||||||||||
招标项目名称 | 高明区明城镇污水处理厂、富湾污水处理厂、中心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 2 次招标) | ||||||||||||
标段(包)名称 | 高明区明城镇污水处理厂、富湾污水处理厂、中心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 2 次招标) | ||||||||||||
公示名称 | 高明区明城镇污水处理厂、富湾污水处理厂、中心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 2 次招标)定标结果公示 | ||||||||||||
定标日期 | 2024年1月8日 | ||||||||||||
定标情况 | 经定标委员会评审,高明区明城镇污水处理厂、富湾污水处理厂、中心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 2 次招标)招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投标折率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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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主: (略) ;成:中交第二航务工 (略) ; (略) (略) (略) | ||||||||||||
投标折率 | 设计折率:78.18%,施工折率:94.16% | ||||||||||||
质量承诺 |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下一阶段施工的需要,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相关工程设计准则和相关规范,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 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满足招标人的相关功能需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审图机构的审查。2.施工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 工期(交货期) | 设计工期: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并提交最终设计成果及施工图预算(含电子文件)。施工工期:建设工期为12月,工程缺陷责任期2年。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梅连群 |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一级建造师,豫*2 | ||||||||||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D*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D*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A*-6/1 | |||||||||||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异议受理部门 | (略) 高明区城乡 (略) | 联系地址 |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128号7楼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李秉桦 | 联系电话 | 0757-*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略) 高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 | ||||||||||
联系地址 |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月8日17时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3年1月11日17时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1、交易编号:GC2023(GM)XZ0020。 2、投标人对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根据《 (略) 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暂行)》及有关规定在公示期内一次性针对定标结果的所有问题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3、就定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或对异议答复不服的,异议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及《 (略)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佛发改招〔2013〕14号)等相关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
(略) 工程建设项目定标结果公示 | |||||||||||||
投资项目代码 | 2309-*-04-01-*、2309-*-04-01-*、2309-*-04-01-* | ||||||||||||
投资项目名称 | 高明区明城镇污水处理厂、富湾污水处理厂、中心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 2 次招标) | ||||||||||||
招标项目名称 | 高明区明城镇污水处理厂、富湾污水处理厂、中心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 2 次招标) | ||||||||||||
标段(包)名称 | 高明区明城镇污水处理厂、富湾污水处理厂、中心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 2 次招标) | ||||||||||||
公示名称 | 高明区明城镇污水处理厂、富湾污水处理厂、中心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 2 次招标)定标结果公示 | ||||||||||||
定标日期 | 2024年1月8日 | ||||||||||||
定标情况 | 经定标委员会评审,高明区明城镇污水处理厂、富湾污水处理厂、中心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 2 次招标)招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投标折率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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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主: (略) ;成:中交第二航务工 (略) ; (略) (略) (略) | ||||||||||||
投标折率 | 设计折率:78.18%,施工折率:94.16% | ||||||||||||
质量承诺 |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下一阶段施工的需要,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相关工程设计准则和相关规范,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 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满足招标人的相关功能需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审图机构的审查。2.施工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 工期(交货期) | 设计工期: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并提交最终设计成果及施工图预算(含电子文件)。施工工期:建设工期为12月,工程缺陷责任期2年。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梅连群 |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一级建造师,豫*2 | ||||||||||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D*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D*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A*-6/1 | |||||||||||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异议受理部门 | (略) 高明区城乡 (略) | 联系地址 |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128号7楼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李秉桦 | 联系电话 | 0757-*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略) 高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 | ||||||||||
联系地址 |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月8日17时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3年1月11日17时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1、交易编号:GC2023(GM)XZ0020。 2、投标人对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根据《 (略) 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暂行)》及有关规定在公示期内一次性针对定标结果的所有问题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3、就定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或对异议答复不服的,异议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及《 (略)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佛发改招〔2013〕14号)等相关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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