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哲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常山县GEP核算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应用研究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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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哲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常山县GEP核算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应用研究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浙江哲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常山县GEP核算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应用研究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SCG*-CS29

二、项目名称:常山县GEP核算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应用研究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响应总价:*(元) (略) 发 (略) (略) 西湖区莫干山路425号瑞祺大厦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常山县GEP核算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应用研究项目常山县GEP核算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应用研究项目详见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详见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详见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详见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少青,余连荣,谢萌(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 (略) 发 (略) 71.956.771.066.5317.5584.08
1 (略) (略) 41.541.946.043.1319.462.53
1浙江 (略) 30.331.643.034.9720.054.97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按服务费率计算】,由中标人支付给代理机构。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中,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费率 服务费率
100以下 1.5% 1.5%
100-500 1.1% 0.8%
500-1000 0.8% 0.45%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925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常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 (略) 常山县天马街道胜利街3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何海丽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

质疑联系人:谢萌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哲晟 (略)

地 址: (略) 常山县天马街道定阳南路859幢428-43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余佳丽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姚剑

质疑联系方式:*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常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 (略) 常山县天马街道定阳北路415号

传 真:

联系人:李科长

监督投诉电话:0570-*







浙江哲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常山县GEP核算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应用研究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SCG*-CS29

二、项目名称:常山县GEP核算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应用研究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响应总价:*(元) (略) 发 (略) (略) 西湖区莫干山路425号瑞祺大厦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常山县GEP核算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应用研究项目常山县GEP核算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应用研究项目详见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详见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详见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详见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少青,余连荣,谢萌(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 (略) 发 (略) 71.956.771.066.5317.5584.08
1 (略) (略) 41.541.946.043.1319.462.53
1浙江 (略) 30.331.643.034.9720.054.97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按服务费率计算】,由中标人支付给代理机构。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中,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费率 服务费率
100以下 1.5% 1.5%
100-500 1.1% 0.8%
500-1000 0.8% 0.45%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925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常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 (略) 常山县天马街道胜利街3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何海丽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

质疑联系人:谢萌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哲晟 (略)

地 址: (略) 常山县天马街道定阳南路859幢428-43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余佳丽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姚剑

质疑联系方式:*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常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 (略) 常山县天马街道定阳北路415号

传 真:

联系人:李科长

监督投诉电话:0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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