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实训室等设备家具搬迁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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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实训室等设备家具搬迁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实训室等设备家具搬迁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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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4-01-10 09:36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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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国防 (略) 实训室等设备家具搬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TF-*C

二、项目名称:安徽国防 (略) 实训室等设备家具搬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汉阳区汉阳大道313号景江御水天成第1幢2单元7层3号房

成交金额:*万*仟*佰元整(¥:33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安徽国防 (略) 实训室等设备家具搬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 (略) 、 (略) 、 (略) 共计3个单位部分实训室和 (略) 、团委共计2个部门办公室设备家具搬迁服务,从原地点搬迁至产教融合实训中心各实训室及办公室。

服务要求:本项目中涉及电脑、主机、机柜、投影(幕布)、便携式VR套件(显示器、底部支架,柜子)等设备的拆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拆装、打包、搬运。安装只需要把设备搬运至指定地点后按要求摆放好,把配套设备自身线路连接好即可。

成交供应商需要在设备拆装之前确认设备运行状态,在安装调试后确保设备正常使用。实训室及办公室的文件资料、用具等也需要一并打包运送至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合同要求的所有服务内容,达到验收标准。

注:因临近寒假 (略) (略) 校技能大赛的举办时间等原因,工业机器人技术实训室等设备家具搬迁须等到学生放假(1月17日)以后搬迁;机电一体化技术实训室清单中第3、5、6项设备家具搬迁须在1月15日前搬迁完成,其他须等到1月17日以后学生放假搬迁,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标准:合格,满足采购需求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江健、汪永俊、王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基数,100万元及以上按取费标准的80%计算,最高不超过30000元,100万元以下不下浮,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固定标准收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东城路上东阳光城6号楼5楼,联系电话:0564-*。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国防 (略)

地 址: (略) 梅山中路56号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东城路上东阳光城6号楼5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工

电  话:0564-*

2024年1月10日

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实训室等设备家具搬迁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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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4-01-10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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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AHTF-*C

二、项目名称:安徽国防 (略) 实训室等设备家具搬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汉阳区汉阳大道313号景江御水天成第1幢2单元7层3号房

成交金额:*万*仟*佰元整(¥:33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安徽国防 (略) 实训室等设备家具搬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 (略) 、 (略) 、 (略) 共计3个单位部分实训室和 (略) 、团委共计2个部门办公室设备家具搬迁服务,从原地点搬迁至产教融合实训中心各实训室及办公室。

服务要求:本项目中涉及电脑、主机、机柜、投影(幕布)、便携式VR套件(显示器、底部支架,柜子)等设备的拆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拆装、打包、搬运。安装只需要把设备搬运至指定地点后按要求摆放好,把配套设备自身线路连接好即可。

成交供应商需要在设备拆装之前确认设备运行状态,在安装调试后确保设备正常使用。实训室及办公室的文件资料、用具等也需要一并打包运送至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合同要求的所有服务内容,达到验收标准。

注:因临近寒假 (略) (略) 校技能大赛的举办时间等原因,工业机器人技术实训室等设备家具搬迁须等到学生放假(1月17日)以后搬迁;机电一体化技术实训室清单中第3、5、6项设备家具搬迁须在1月15日前搬迁完成,其他须等到1月17日以后学生放假搬迁,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标准:合格,满足采购需求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江健、汪永俊、王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基数,100万元及以上按取费标准的80%计算,最高不超过30000元,100万元以下不下浮,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固定标准收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东城路上东阳光城6号楼5楼,联系电话:0564-*。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国防 (略)

地 址: (略) 梅山中路56号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东城路上东阳光城6号楼5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工

电  话:0564-*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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