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党政大楼物业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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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党政大楼物业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一、项目编号: WH11CG2023FW2488(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JC*号 )

二、项目名称: 南陵县党政大楼物业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场 (略) ;

供应商地址: (略) 庐阳区肥西路1189号金龙国际A座16层(1603、1607)

中标金额:*.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南陵县党政大楼物业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1、环境卫生服务;2、秩序维护及安保服务;3、会务及特定服务;4、建立应急处置机制。

服务要求:1、根据党政服务大楼服务需求,按细化要求设立物业管理处/服务中心,公示服务电话号码,保持场所整洁有序,配置基本的办公设施设备;2、物业服务工作场所标识清楚、整洁有序,有专门接待区域;物业服务人员接待业主(物业使用人)时主动、热情,使用文明用语;物业服务人员佩戴统一标识,统一着装;建立员工培训制度,组织人员定期参加技能培训;3、建立一门式服务前台;负责报修、求助、咨询、投诉等需及时登记处理,并记录存档;紧急维修:接到采购人通知,尽快赶到现场;大、中修及时上报;4、根据物业项目具体情况,制定服务方案和服务流程;建立管理制度,并按照合同约定和服务标准进行质量管理;岗位职责、操作流程在服务场所明示;服务合同中的专项服务事项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可以将合同的全部事项委托给他人;需要与相关单位、部门协调事项,物业公司需积极主动协调办公楼内发生的突发状况;5、根据大楼需求,提供会务服务、工程设施设备运营及维修服务、秩序安全维护服务,环境卫生服务等;6、为大楼购买公众责任险,所产生的意外事故与采购人无关。

服务时间:3年(1+1+1年)

服务标准:严格按“服务范围”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为大楼购买公众责任险;按照人员岗位配备工作人员;建立管理制度,并按照合同约定和服务标准进行质量管理;严格按照考核标准执行。

五、评审专家名单:

鲍红锋、张年友、刘同庆、管超、陶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如中标价低于 100 万,则代理费=中标价×1.2%;

金额:972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是

3、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 (略) (略) ,未满足项目负责人实质性要求。

4、供应商业绩:(1)灵璧县政务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2)宿松县政务中心综合楼物业服务;(3) (略) 公安局监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电子形式的,可以在线递交到系统(http: http://**.cn);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 (略) 南陵县籍山镇籍山路17号       

联系方式: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芜湖东安 (略)  

地址: (略) 南陵县籍山镇籍山大道7号办公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珍 

电话:*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一、项目编号: WH11CG2023FW2488(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JC*号 )

二、项目名称: 南陵县党政大楼物业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场 (略) ;

供应商地址: (略) 庐阳区肥西路1189号金龙国际A座16层(1603、1607)

中标金额:*.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南陵县党政大楼物业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1、环境卫生服务;2、秩序维护及安保服务;3、会务及特定服务;4、建立应急处置机制。

服务要求:1、根据党政服务大楼服务需求,按细化要求设立物业管理处/服务中心,公示服务电话号码,保持场所整洁有序,配置基本的办公设施设备;2、物业服务工作场所标识清楚、整洁有序,有专门接待区域;物业服务人员接待业主(物业使用人)时主动、热情,使用文明用语;物业服务人员佩戴统一标识,统一着装;建立员工培训制度,组织人员定期参加技能培训;3、建立一门式服务前台;负责报修、求助、咨询、投诉等需及时登记处理,并记录存档;紧急维修:接到采购人通知,尽快赶到现场;大、中修及时上报;4、根据物业项目具体情况,制定服务方案和服务流程;建立管理制度,并按照合同约定和服务标准进行质量管理;岗位职责、操作流程在服务场所明示;服务合同中的专项服务事项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可以将合同的全部事项委托给他人;需要与相关单位、部门协调事项,物业公司需积极主动协调办公楼内发生的突发状况;5、根据大楼需求,提供会务服务、工程设施设备运营及维修服务、秩序安全维护服务,环境卫生服务等;6、为大楼购买公众责任险,所产生的意外事故与采购人无关。

服务时间:3年(1+1+1年)

服务标准:严格按“服务范围”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为大楼购买公众责任险;按照人员岗位配备工作人员;建立管理制度,并按照合同约定和服务标准进行质量管理;严格按照考核标准执行。

五、评审专家名单:

鲍红锋、张年友、刘同庆、管超、陶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如中标价低于 100 万,则代理费=中标价×1.2%;

金额:972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是

3、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 (略) (略) ,未满足项目负责人实质性要求。

4、供应商业绩:(1)灵璧县政务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2)宿松县政务中心综合楼物业服务;(3) (略) 公安局监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电子形式的,可以在线递交到系统(http: http://**.cn);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 (略) 南陵县籍山镇籍山路17号       

联系方式: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芜湖东安 (略)  

地址: (略) 南陵县籍山镇籍山大道7号办公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珍 

电话:* 

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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