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鸠江区社会化保障二次成交结果公告-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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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鸠江区社会化保障二次成交结果公告-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WH15CG2023FW2424(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 (略) 鸠江区社会化保障(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皖信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肥东经济开发区临泉东路与护城路交叉口西200米

成交金额:*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鸠江区社会化保障(二次)

服务范围:主要内容为给鸠江区提供社会化保障购买服务。

服务要求:包括民兵训练教员项目(包含组织训练、备课试教、训练勤务、武器管理)、车辆驾驶保障、食堂餐饮服务(全年食堂伙食制作)、征兵工作保障包含(征兵宣传、业务咨询、资料存档管理)、值班勤务等后勤服务等。

服务时间:3年(1+1+1,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满足现有服务需求(包括民兵训练教员项目(包含组织训练、备课试教、训练勤务、武器管理)、车辆驾驶保障、食堂餐饮服务(全年食堂伙食制作)、征兵工作保障包含(征兵宣传、业务咨询、资料存档管理)、值班勤务等后勤服务等),能达到预期的服务效果,并能够保持持续性改进提升的投入能力等。

五、评审专家名单:文才新、程皓然、刘建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1)如成交价在100-500万元内:代理费=100万元×1.2%+(成交价-100万元)×0.48%;(2)如成交价低于100万,则代理费=成交价×1.2%;(3)如代理费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

收费金额:12461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是否中小微企业成交:是。

3、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1)芜湖 (略) :未按规定要求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2)芜湖 (略) :未按规定要求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4、成交供应商业绩:(1)合同名称: (略) 劳务外包项目;(2)合同名称:2 (略) 驾驶员外委及食堂外委服务。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电子形式的,可以在线递交到系统http://**);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鸠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 址: (略) 鸠江区楚江大道6号

联系方式: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玄武区沙塘园7号1807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丽丽

电 话:*

十、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一、项目编号:WH15CG2023FW2424(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 (略) 鸠江区社会化保障(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皖信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肥东经济开发区临泉东路与护城路交叉口西200米

成交金额:*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鸠江区社会化保障(二次)

服务范围:主要内容为给鸠江区提供社会化保障购买服务。

服务要求:包括民兵训练教员项目(包含组织训练、备课试教、训练勤务、武器管理)、车辆驾驶保障、食堂餐饮服务(全年食堂伙食制作)、征兵工作保障包含(征兵宣传、业务咨询、资料存档管理)、值班勤务等后勤服务等。

服务时间:3年(1+1+1,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满足现有服务需求(包括民兵训练教员项目(包含组织训练、备课试教、训练勤务、武器管理)、车辆驾驶保障、食堂餐饮服务(全年食堂伙食制作)、征兵工作保障包含(征兵宣传、业务咨询、资料存档管理)、值班勤务等后勤服务等),能达到预期的服务效果,并能够保持持续性改进提升的投入能力等。

五、评审专家名单:文才新、程皓然、刘建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1)如成交价在100-500万元内:代理费=100万元×1.2%+(成交价-100万元)×0.48%;(2)如成交价低于100万,则代理费=成交价×1.2%;(3)如代理费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

收费金额:12461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是否中小微企业成交:是。

3、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1)芜湖 (略) :未按规定要求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2)芜湖 (略) :未按规定要求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4、成交供应商业绩:(1)合同名称: (略) 劳务外包项目;(2)合同名称:2 (略) 驾驶员外委及食堂外委服务。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电子形式的,可以在线递交到系统http://**);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鸠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 址: (略) 鸠江区楚江大道6号

联系方式: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玄武区沙塘园7号1807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丽丽

电 话:*

十、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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