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分公司2023年四季度千兆路由器采购项目三询价结果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金昌分公司2023年四季度千兆路由器采购项目三询价结果公示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序号产品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数量
(按综合排名排序)
1wifi6+千兆路由器兰州 (略) 1
V 3.0(2023)
金昌分公司 2023 年四季度千兆路由器采购项目三询
价结果公示
(略) 2023 年四季度千兆路由器采购项目三(项目编
号:TXZB-GSDX2023-1165)询价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询价
结果如下:
(一)成交供应商情况
序号
产品
1
wifi6+千兆路由器
(二)否决应答情况
无。
成交供应商
(按综合排名排序)
兰州博杰电子科技有
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数量
1
公示时间: 2024 年 1 月 11 日至 2024 年 1 月 15 日,共 5 天。
公示期间,应答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供应商有异议
的,可向采购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供应商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 异议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
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仅适用于未
使用 MSS 系统的项目],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
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V 3.0(2023)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
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
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
交;
7.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供应商的应答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
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采购人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
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
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依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
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
司法程序的;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
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刘兴旺 *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田彩霞 *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略) 金昌分公司/甘
肃省 (略) (略)
V 3.0(2023)
日期:2024 年 1 月 10 日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序号产品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数量
(按综合排名排序)
1wifi6+千兆路由器兰州 (略) 1
V 3.0(2023)
金昌分公司 2023 年四季度千兆路由器采购项目三询
价结果公示
(略) 2023 年四季度千兆路由器采购项目三(项目编
号:TXZB-GSDX2023-1165)询价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询价
结果如下:
(一)成交供应商情况
序号
产品
1
wifi6+千兆路由器
(二)否决应答情况
无。
成交供应商
(按综合排名排序)
兰州博杰电子科技有
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数量
1
公示时间: 2024 年 1 月 11 日至 2024 年 1 月 15 日,共 5 天。
公示期间,应答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供应商有异议
的,可向采购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供应商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 异议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
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仅适用于未
使用 MSS 系统的项目],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
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V 3.0(2023)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
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
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
交;
7.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供应商的应答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
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采购人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
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
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依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
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
司法程序的;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
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刘兴旺 *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田彩霞 *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略) 金昌分公司/甘
肃省 (略) (略)
V 3.0(2023)
日期:2024 年 1 月 10 日
    
查看详情》

招标
代理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已关注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