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殡葬事务中心中心制冷设备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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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殡葬事务中心中心制冷设备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长沙市殡葬事务中心中心制冷设备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续签合同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1月11日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CS-*-1
采购人(全称): (略) 殡葬事务中心 (*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 (略) (*方)   为了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中心制冷设备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续签合同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中心制冷设备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空调、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 见附件清单 1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见附件清单(最后报价)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01-01 —— 2024-01-02

3.2 履行地点: (略) 雨花区扬子路长沙殡葬事务中心、 (略) 金盆岭殡仪馆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时间:一年

方式:按采购人要求。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该期为已履约验收期。,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长沙奎塘支行(湖南 (略) :*6124)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方在收到*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本合同下交付的服务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刚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维保要有年计划、月计划,符合合同约定。 (略) 进行设备维保前5天提前告知使用单位,由使用单位对设备维保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维保工作结束后,由各单位负责人对维保工作对照维保服务项目表验收签字。

在夏季、冬季两个维保季结束后, (略) 提出验收申请,使用单位对上季维保服务质量、设备运行效果、维修响应度等内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签字。

6.**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按采购人要求。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18%(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 (略) 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略) 雨 (略) 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合同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方(公章): (略) 政府招标采购人(*方)盖章处 *方(公章): (略) 政府招标供应商(*方)盖章处
地址: (略) 雨花区扬子路4 (略) 殡葬事务中心 地址: (略) (略) 雨花区曲塘路48号五江天街北二期10栋2922房
法定代表人: 黄智谋 法定代表人: 李映军
委托代理人: 毛经锋 委托代理人: 李诗韩
电话: 0731-* 电话: 0731-*
传真: 0731-* 传真:

附件列表
  1. (略) 殡葬事务中心制冷设备清单表.pdf
  2. 报价(维佳 最后报价 *.docx

附件下载:
  • 暂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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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年0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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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CS-*-1
采购人(全称): (略) 殡葬事务中心 (*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 (略) (*方)   为了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中心制冷设备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续签合同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中心制冷设备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空调、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 见附件清单 1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见附件清单(最后报价)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01-01 —— 2024-01-02

3.2 履行地点: (略) 雨花区扬子路长沙殡葬事务中心、 (略) 金盆岭殡仪馆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时间:一年

方式:按采购人要求。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该期为已履约验收期。,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长沙奎塘支行(湖南 (略) :*6124)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方在收到*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本合同下交付的服务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刚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维保要有年计划、月计划,符合合同约定。 (略) 进行设备维保前5天提前告知使用单位,由使用单位对设备维保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维保工作结束后,由各单位负责人对维保工作对照维保服务项目表验收签字。

在夏季、冬季两个维保季结束后, (略) 提出验收申请,使用单位对上季维保服务质量、设备运行效果、维修响应度等内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签字。

6.**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按采购人要求。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18%(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 (略) 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略) 雨 (略) 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合同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方(公章): (略) 政府招标采购人(*方)盖章处 *方(公章): (略) 政府招标供应商(*方)盖章处
地址: (略) 雨花区扬子路4 (略) 殡葬事务中心 地址: (略) (略) 雨花区曲塘路48号五江天街北二期10栋2922房
法定代表人: 黄智谋 法定代表人: 李映军
委托代理人: 毛经锋 委托代理人: 李诗韩
电话: 0731-* 电话: 0731-*
传真: 073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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