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UTG二期5、6号厂房净化装修三期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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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UTG二期5、6号厂房净化装修三期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UTG二期5、6号厂房净化装修三期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日名称: (略) UTG二期5、6号厂房净化装修三期项目

项目编号:AHYC-2023-15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6日

开标日期:2024年01月16日09:00分

(略) UTG二期5、6号厂房净化装修三期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 (略)

投标报价:*.45元

地址: (略) 龙子湖区治淮路587号禹王大厦三楼301室

第二中标候选人: (略) 昶檀 (略)

投标报价:*.45元

地址: (略) 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路128号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3号楼1401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国电子系统 (略)

投标报价:*.67元

地址: (略) 金牛区解放路一段2号5栋

招标人名称: (略)

地址: (略) 黄山大道8009号

联系人:宋畅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名称:安徽英才 (略)

地址: (略) 蚌山区万达写字楼A座9层913室

项目负责人:张悦

联系电话:0552-*

公示期:2024年01月16日至2024年01月19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英才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蚌山区万达写字楼A座9层913室,联系电话:0552-*。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公示单位: (略) 、安徽英才 (略)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UTG二期5、6号厂房净化装修三期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日名称: (略) UTG二期5、6号厂房净化装修三期项目

项目编号:AHYC-2023-15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6日

开标日期:2024年01月16日09:00分

(略) UTG二期5、6号厂房净化装修三期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 (略)

投标报价:*.45元

地址: (略) 龙子湖区治淮路587号禹王大厦三楼301室

第二中标候选人: (略) 昶檀 (略)

投标报价:*.45元

地址: (略) 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路128号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3号楼1401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国电子系统 (略)

投标报价:*.67元

地址: (略) 金牛区解放路一段2号5栋

招标人名称: (略)

地址: (略) 黄山大道8009号

联系人:宋畅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名称:安徽英才 (略)

地址: (略) 蚌山区万达写字楼A座9层913室

项目负责人:张悦

联系电话:0552-*

公示期:2024年01月16日至2024年01月19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英才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蚌山区万达写字楼A座9层913室,联系电话:0552-*。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公示单位: (略) 、安徽英才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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