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县教育局金川县民族寄宿制小学二、三、四期工程监理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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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川县教育局金川县民族寄宿制小学二、三、四期工程监理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1

二、项目名称:金川县民族寄宿制小学二、三、四期工程监理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 (略) (略) 青羊区光华村南街50号3栋4层23号 894,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 (略) )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金川县民族寄宿制小学二、三、四期工程监理项目 建设内容及规模:二期:新建寄宿制教学及辅助用房4520平方米,学生宿舍4200平方米,学生食堂1400平方米及附属工程。三期:新建教学用房2500平方米。四期:新建值班室34.44、混凝土路面3400平方米、花岗岩地面(台阶)460平方米、看台435平方米、运动场1880平方米、挡土墙725.89米、室外总平水电配套及相关设施设备等。本项目为金川县民族寄宿制小学二、三、四期工程监理项目。 一、项目概述 建设内容及规模:二期:新建寄宿制教学及辅助用房4520平方米,学生宿舍4200平方米,学生食堂1400平方米及附属工程。三期:新建教学用房2500平方米。四期:新建值班室34.44、混凝土路面3400平方米、花岗岩地面(台阶)460平方米、看台435平方米、运动场1880平方米、挡土墙725.89米、室外总平水电配套及相关设施设备等。本项目为金川县民族寄宿制小学二、三、四期工程监理项目。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根据金川县民族寄宿制小学二、三、四期工程监理项目的总体技术规范、要求,监理受业主方委托,代表业主方的利益,依法对本项目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按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进度组织施工,及时调整不合理工期安排,依据相关规程、规范及技术标准和项目合同,监督并检查施工单位工程项目实施的质量、进度等,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整理、编制、提供工程项目的中间资料等。监理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监理对项目质量控制分三步进行:即施工准备阶段做到事前控制。施工阶段做到旁站及工程质量的必要说明及隐蔽工程记录单,由监理工程师对照质量检查记录作观感签收。施工结束时进行量测鉴定并督促进行整改。 2、对投标文件之外的变更及新增项目,由采购人决定,监理对工程量进一步确认,以控制费用支出。 3、做好项目材料进场后的验收工作,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验收测量记录签证。 4、严格签证,检查督促实施单位执行合同情况。 5、督促审核实施单位质量安全体系,要求上报实施组织管理网络,要求质检人员深入现场,把好每道工序关键部位,并做好自检。 6、督促实施单位做好岗位培训,要求配置一定比例的熟练工人。 7、督促实施单位遵循项目建设的原则:须符合设计要求,严格遵照设计图纸实施;须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8、严格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如发现图纸与现场实际不符应及时告知*方并协助办理变更手续。 9、按竣工时间要求严控实施进度,确保按期完工。 (二)服务要求 1、成交人在项目实施过程当中须合理配置人员,提供好各项服务;供应商提供的各种服务均须满足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或标准)。 2、供应商须定期向业主通报工程进展情况及工程实施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如遇紧急情况,应立即向业主单位通报情况。 3、成交人须接受采购人临时安排的与项目有关的工作。 三、其他要求 1、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办理用地、环评等相关手续。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认真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切实落实各项节能技术措施。 2、严格执行日常监管实施办法,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承担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日常监管责任,项目单位(法人)承担项目建设主体责任。要进一步加强项目综合监管,落实日常监管责任,压实主体责任,规范监管程序,建请严格按照批复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委托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的设计单位抓紧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并按规定程序报批。为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请进一步落实好各项建设条件,认真落实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争取尽快开工建设。 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采购包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20日 采购包1: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以及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的进行验收。 894,8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魏开兰(采购人代表)、李敬兰、何小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代理费为 中标价的1.5%,由成交单位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342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川县教育局

地址:阿坝州金川县后街2号

联系方式:08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浩飞 (略)

地址: (略) 成华区成华大道杉板桥路69 (略) 主场A座26楼2609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28-*

四川浩飞 (略)

2024年01月16日


一、项目编号:N*1

二、项目名称:金川县民族寄宿制小学二、三、四期工程监理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 (略) (略) 青羊区光华村南街50号3栋4层23号 894,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 (略) )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金川县民族寄宿制小学二、三、四期工程监理项目 建设内容及规模:二期:新建寄宿制教学及辅助用房4520平方米,学生宿舍4200平方米,学生食堂1400平方米及附属工程。三期:新建教学用房2500平方米。四期:新建值班室34.44、混凝土路面3400平方米、花岗岩地面(台阶)460平方米、看台435平方米、运动场1880平方米、挡土墙725.89米、室外总平水电配套及相关设施设备等。本项目为金川县民族寄宿制小学二、三、四期工程监理项目。 一、项目概述 建设内容及规模:二期:新建寄宿制教学及辅助用房4520平方米,学生宿舍4200平方米,学生食堂1400平方米及附属工程。三期:新建教学用房2500平方米。四期:新建值班室34.44、混凝土路面3400平方米、花岗岩地面(台阶)460平方米、看台435平方米、运动场1880平方米、挡土墙725.89米、室外总平水电配套及相关设施设备等。本项目为金川县民族寄宿制小学二、三、四期工程监理项目。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根据金川县民族寄宿制小学二、三、四期工程监理项目的总体技术规范、要求,监理受业主方委托,代表业主方的利益,依法对本项目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按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进度组织施工,及时调整不合理工期安排,依据相关规程、规范及技术标准和项目合同,监督并检查施工单位工程项目实施的质量、进度等,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整理、编制、提供工程项目的中间资料等。监理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监理对项目质量控制分三步进行:即施工准备阶段做到事前控制。施工阶段做到旁站及工程质量的必要说明及隐蔽工程记录单,由监理工程师对照质量检查记录作观感签收。施工结束时进行量测鉴定并督促进行整改。 2、对投标文件之外的变更及新增项目,由采购人决定,监理对工程量进一步确认,以控制费用支出。 3、做好项目材料进场后的验收工作,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验收测量记录签证。 4、严格签证,检查督促实施单位执行合同情况。 5、督促审核实施单位质量安全体系,要求上报实施组织管理网络,要求质检人员深入现场,把好每道工序关键部位,并做好自检。 6、督促实施单位做好岗位培训,要求配置一定比例的熟练工人。 7、督促实施单位遵循项目建设的原则:须符合设计要求,严格遵照设计图纸实施;须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8、严格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如发现图纸与现场实际不符应及时告知*方并协助办理变更手续。 9、按竣工时间要求严控实施进度,确保按期完工。 (二)服务要求 1、成交人在项目实施过程当中须合理配置人员,提供好各项服务;供应商提供的各种服务均须满足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或标准)。 2、供应商须定期向业主通报工程进展情况及工程实施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如遇紧急情况,应立即向业主单位通报情况。 3、成交人须接受采购人临时安排的与项目有关的工作。 三、其他要求 1、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办理用地、环评等相关手续。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认真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切实落实各项节能技术措施。 2、严格执行日常监管实施办法,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承担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日常监管责任,项目单位(法人)承担项目建设主体责任。要进一步加强项目综合监管,落实日常监管责任,压实主体责任,规范监管程序,建请严格按照批复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委托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的设计单位抓紧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并按规定程序报批。为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请进一步落实好各项建设条件,认真落实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争取尽快开工建设。 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采购包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20日 采购包1: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以及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的进行验收。 894,8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魏开兰(采购人代表)、李敬兰、何小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代理费为 中标价的1.5%,由成交单位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342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川县教育局

地址:阿坝州金川县后街2号

联系方式:08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浩飞 (略)

地址: (略) 成华区成华大道杉板桥路69 (略) 主场A座26楼2609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28-*

四川浩飞 (略)

2024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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