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供暖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供暖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豫财单一采购-2023-182
2、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审判庭供暖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日
5、评审日期:**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豫财单一采购-2023-182 **日 (略) (略) (略) 西工区九 (略) 1,107,200.00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略) (略) 审判庭供暖工程 详见采购文件 60日历天 曹要庭 豫*
三、评审专家名单
徐红杰、王琮琳、詹秋灵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收费金额:10,75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本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给定的“质疑函范本”,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连同质疑函原件(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单位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一起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他人办理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邮寄件、传件、电子邮件及电话均不予受理。逾期或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 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 (略) 财政厅 监管部门联系人: (略) 财政厅政府采购处 监督电话:0371-*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洛龙区展览路262号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良智行 (略)
地址: (略) 涧西区名门世家16号楼16楼
联系人:贾女士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女士
联系方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豫财单一采购-2023-182
2、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审判庭供暖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日
5、评审日期:**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豫财单一采购-2023-182 **日 (略) (略) (略) 西工区九 (略) 1,107,200.00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略) (略) 审判庭供暖工程 详见采购文件 60日历天 曹要庭 豫*
三、评审专家名单
徐红杰、王琮琳、詹秋灵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收费金额:10,75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本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给定的“质疑函范本”,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连同质疑函原件(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单位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一起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他人办理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邮寄件、传件、电子邮件及电话均不予受理。逾期或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 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 (略) 财政厅 监管部门联系人: (略) 财政厅政府采购处 监督电话:0371-*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洛龙区展览路262号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良智行 (略)
地址: (略) 涧西区名门世家16号楼16楼
联系人:贾女士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女士
联系方式:*
    
查看详情》

招标
代理

河南良智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已关注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