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妇幼保健院电子鼻咽喉镜单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成交公告
平顶山市妇幼保健院电子鼻咽喉镜单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成交公告
(略) (略) 电子鼻咽喉镜单镜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WXZB2023-1831
2、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电子鼻咽喉镜单镜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月5日
5、评审日期:2024年1月15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1 | 电子鼻咽喉镜单镜 | 河南特坤 (略) | (略) (略) 湛河区凌云路与湛南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南 | *.00 | 元 | |
序号 | 名称 | 品牌 (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1 | 电子鼻咽喉镜单镜 | 上海 澳华 | VRL-XQ30 | 1套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晓静、刘素娥、于博(业主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依据参考【2015】299 号文件、 (略)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中标服务费。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成交公告在《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按相关规定提出质疑,并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开源路南段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略) 伟信 (略)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创业路绿地中心北塔17楼1703室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375-*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375-* *
2024年1月17日
(略) (略) 电子鼻咽喉镜单镜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WXZB2023-1831
2、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电子鼻咽喉镜单镜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月5日
5、评审日期:2024年1月15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1 | 电子鼻咽喉镜单镜 | 河南特坤 (略) | (略) (略) 湛河区凌云路与湛南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南 | *.00 | 元 | |
序号 | 名称 | 品牌 (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1 | 电子鼻咽喉镜单镜 | 上海 澳华 | VRL-XQ30 | 1套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晓静、刘素娥、于博(业主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依据参考【2015】299 号文件、 (略)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中标服务费。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成交公告在《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按相关规定提出质疑,并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开源路南段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略) 伟信 (略)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创业路绿地中心北塔17楼1703室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375-*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375-* *
2024年1月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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