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花园湖闸管理范围内的水面、土地使用权拍租成交结果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五河县花园湖闸管理范围内的水面、土地使用权拍租成交结果公告

信息时间:2024-01-17 15:55

五河县花园湖闸管理范围的水面、土地使用权拍租

结果公示

转让方:五河县水利局

转让方地址:五河县城关惠民路8号政府办公楼

转让方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52-*

代理机构: (略) (略)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五河县花园湖闸管理范围内的水面、土地使用权

2、项目编号:BB2024WHCQJ002

3、承包期限:五年

4、成交情况

标的

标的名称

标人名称

起拍价

(五年总租金)

成交价

(五年总租金)

1

花园湖行洪区下游溪镇境内水面使用权(含园管理养护)

五河县立堂花卉种植专业合作社

33453元

33453元

2

花园湖行洪区下游溪镇境内土地使用权

五河县学川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元

*元

合 计

*元

*元

5、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6、拍卖时间:2024年1月17日上午9时

7、公示期限: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1月22日

各竞买人如有质疑,可在本项目公示 (略) 公共资源交易心网站发布的《质疑函范本》格式,以扫描件形式向出让方提出,竞买人必须将扫描件与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送至邮箱:*@*q.com, 联系电话:*。

若竞买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网站咨询服务平台的“投诉举报”栏提交。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转让方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竞买人;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竞买人的资格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示

公示单位: 五河县水利局

(略) (略)

2024年1月17日

标结果公告.pdf

成交结果公示(3).pdf

信息时间:2024-01-17 15:55

五河县花园湖闸管理范围的水面、土地使用权拍租

结果公示

转让方:五河县水利局

转让方地址:五河县城关惠民路8号政府办公楼

转让方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52-*

代理机构: (略) (略)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五河县花园湖闸管理范围内的水面、土地使用权

2、项目编号:BB2024WHCQJ002

3、承包期限:五年

4、成交情况

标的

标的名称

标人名称

起拍价

(五年总租金)

成交价

(五年总租金)

1

花园湖行洪区下游溪镇境内水面使用权(含园管理养护)

五河县立堂花卉种植专业合作社

33453元

33453元

2

花园湖行洪区下游溪镇境内土地使用权

五河县学川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元

*元

合 计

*元

*元

5、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6、拍卖时间:2024年1月17日上午9时

7、公示期限: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1月22日

各竞买人如有质疑,可在本项目公示 (略) 公共资源交易心网站发布的《质疑函范本》格式,以扫描件形式向出让方提出,竞买人必须将扫描件与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送至邮箱:*@*q.com, 联系电话:*。

若竞买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网站咨询服务平台的“投诉举报”栏提交。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转让方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竞买人;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竞买人的资格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示

公示单位: 五河县水利局

(略) (略)

2024年1月17日

标结果公告.pdf

成交结果公示(3).pdf

    
查看详情》

招标
代理

淮北市宽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