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管理与公用服务中心选聘项目检测单位代理机构公告》,截至2023年12月4日17:00, (略) 进行报名,按照选取程序,经过综合评审,最终确定山西 (略) 为本次选取的委托代理机构。现将选取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1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工程管理与公用服务中心提出反馈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须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公示期结束,未收到任何异议,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工程管理与公用服务中心与确定的委托代理机构签订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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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351-*(工作日9:00-17:00)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工程管理与公用服务中心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