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铝物流集团中州有限公司2024产品包装发货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铝物流集团中州有限公司2024产品包装发货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铝物流集团中州有限公司2024产品包装发货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123-ZB21978)
公示开始时间:2024-01-23
公示结束时间:2024-01-26
中铝 (略) 2024产品包装发货(招标项目编号:0123-ZB21978),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 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万元,不含税) | 质量 | 服务期限 |
1 | 焦作 (略) | 438.712 | 所有作业内容必须达到*方制定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要求,*方负责根据本条约定组织验收,工作质量实行永久追溯制,对因*方(人员)责任造成的质量事故和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从*方给*方支付的承包费用中扣除,以弥补损失。 | 合同期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2 | 修 (略) | 440.162 | 所有作业内容必须达到招标人现行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要求,安全、质量实行永久追溯制。 | 合同期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焦作 (略) | / | / |
2 | 修 (略) | /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焦作 (略)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2 | 修 (略)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受: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 其他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四、 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中铝 (略) 纪委工作部,电话:*,邮箱:*@*63.com。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铝 (略)
地址: (略) 修武县七贤镇
联系人:杨经理
电话: *
电子邮件:*@*q.com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海淀区复兴路*12号9层
联系人: 牛经理
电话: 010-*
电子邮件: *@*q.com
中铝物流集团中州有限公司2024产品包装发货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123-ZB21978)
公示开始时间:2024-01-23
公示结束时间:2024-01-26
中铝 (略) 2024产品包装发货(招标项目编号:0123-ZB21978),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 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万元,不含税) | 质量 | 服务期限 |
1 | 焦作 (略) | 438.712 | 所有作业内容必须达到*方制定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要求,*方负责根据本条约定组织验收,工作质量实行永久追溯制,对因*方(人员)责任造成的质量事故和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从*方给*方支付的承包费用中扣除,以弥补损失。 | 合同期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2 | 修 (略) | 440.162 | 所有作业内容必须达到招标人现行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要求,安全、质量实行永久追溯制。 | 合同期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焦作 (略) | / | / |
2 | 修 (略) | /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焦作 (略)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2 | 修 (略)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受: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 其他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四、 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中铝 (略) 纪委工作部,电话:*,邮箱:*@*63.com。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铝 (略)
地址: (略) 修武县七贤镇
联系人:杨经理
电话: *
电子邮件:*@*q.com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海淀区复兴路*12号9层
联系人: 牛经理
电话: 010-*
电子邮件: *@*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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