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关于药品阳光挂网动态调整结果2024年1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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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关于药品阳光挂网动态调整结果2024年1月的公示

  各相关单位:

  根据《药品阳光挂网动态调整实施方案》(2022年7月修订)要求,现将2024年1月份药品阳光挂网动态调整相关产品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1月29日

  二、公示内容

  (一)符合动态调整相关要求的产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

  (二)不符合动态调整相关要求的产品,按审核不通过处理,企业可登录“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三)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2)。

  (四)符 (略) 药品相关要求的产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3)。

  三、申诉与投诉受理

  (一)递交方式和要求

  1、采取现场实名递交纸质材料的方式,在工作日内需携带法人授权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2、投诉遵循“谁投诉,谁举证”的原则,对未提供举证材料的按无效投诉处理。

  (二)受理地点: (略) 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受理大厅12号、13号窗口

  (三)联系电话:029-*(周一、周三14:00-17:00)

  附件. 1、符合动态调整规则予以调整的产品公示表

  2、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公示表

3、 (略) 药品公示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月23日

普通附件:
1、符合动态调整规则予以调整的产品公示表.xlsx
2、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公示表.xlsx
3、 (略) 药品公示表.xlsx
,陕西

  各相关单位:

  根据《药品阳光挂网动态调整实施方案》(2022年7月修订)要求,现将2024年1月份药品阳光挂网动态调整相关产品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1月29日

  二、公示内容

  (一)符合动态调整相关要求的产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

  (二)不符合动态调整相关要求的产品,按审核不通过处理,企业可登录“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三)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2)。

  (四)符 (略) 药品相关要求的产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3)。

  三、申诉与投诉受理

  (一)递交方式和要求

  1、采取现场实名递交纸质材料的方式,在工作日内需携带法人授权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2、投诉遵循“谁投诉,谁举证”的原则,对未提供举证材料的按无效投诉处理。

  (二)受理地点: (略) 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受理大厅12号、13号窗口

  (三)联系电话:029-*(周一、周三14:00-17:00)

  附件. 1、符合动态调整规则予以调整的产品公示表

  2、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公示表

3、 (略) 药品公示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月23日

普通附件:
1、符合动态调整规则予以调整的产品公示表.xlsx
2、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公示表.xlsx
3、 (略) 药品公示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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