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江门市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行为第二批、信用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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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江门市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行为第二批、信用结果的公示

按照《 (略) 交通运输局关于组织开展202 (略) 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江交基建〔2022〕237号)的要求,我局组织对202 (略) 在建公路参评单位开展了信用评价工作,经审定,现将首批评价结果和参评单位信用行为(第二批)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一、信用行为公示(第二批)

(一)公示的信用行为将作为202 (略) 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综合评价依据。

(二)公示的信用行为包括:1.各级交通运输、公路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以及项目建设单位在各类检查、督查中涉及从业单位的履约行为;2.各类通报表彰或通报批评;3.其他良好信誉行为或其他失信行为。

(三)公示时间从北京时间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1月31日止。在公示期间内(1月31日17:30时前),参评单位可以向我局书面提出异议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报我局核查。

二、信用结果公示

(一)公示时间从北京时间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2月4日。被公示的从业单位如对本单位综合评价结果有异议,请于2024年2月4日17:30时前 (略) 交通运输局基建管理科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二)信用行为结果申诉应提交书面材料,主要内容应包括申诉事项、理由、依据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书面申诉材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并当面递交,其中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员工,并附其近半年以来的社保证明、劳动合同、二代身份证等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当面递交时验原件)。书面申诉材料必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名称、有效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否则不予受理。对于邮寄或不按规定递交的材料,一律不予认可。

三、申诉受理相关事项

受理机构: (略) 交通运输局基建管理科;

地址: (略) 蓬江区农林西路82号四楼401室;

受理时间:公示期内的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联系人:李顺朝,联系电话:0750-*;

钟嘉宝,联系电话:0750-*。






附件:

1.结果公示(首批).pdf

2.行为公示(第二批).pdf

按照《 (略) 交通运输局关于组织开展202 (略) 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江交基建〔2022〕237号)的要求,我局组织对202 (略) 在建公路参评单位开展了信用评价工作,经审定,现将首批评价结果和参评单位信用行为(第二批)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一、信用行为公示(第二批)

(一)公示的信用行为将作为202 (略) 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综合评价依据。

(二)公示的信用行为包括:1.各级交通运输、公路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以及项目建设单位在各类检查、督查中涉及从业单位的履约行为;2.各类通报表彰或通报批评;3.其他良好信誉行为或其他失信行为。

(三)公示时间从北京时间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1月31日止。在公示期间内(1月31日17:30时前),参评单位可以向我局书面提出异议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报我局核查。

二、信用结果公示

(一)公示时间从北京时间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2月4日。被公示的从业单位如对本单位综合评价结果有异议,请于2024年2月4日17:30时前 (略) 交通运输局基建管理科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二)信用行为结果申诉应提交书面材料,主要内容应包括申诉事项、理由、依据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书面申诉材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并当面递交,其中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员工,并附其近半年以来的社保证明、劳动合同、二代身份证等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当面递交时验原件)。书面申诉材料必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名称、有效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否则不予受理。对于邮寄或不按规定递交的材料,一律不予认可。

三、申诉受理相关事项

受理机构: (略) 交通运输局基建管理科;

地址: (略) 蓬江区农林西路82号四楼401室;

受理时间:公示期内的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联系人:李顺朝,联系电话:0750-*;

钟嘉宝,联系电话:0750-*。






附件:

1.结果公示(首批).pdf

2.行为公示(第二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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