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互联网法院2024年法律文书邮政特快专递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广州互联网法院2024年法律文书邮政特快专递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略) 受广 (略) 的委托,2024年1月9日就广 (略) 2024年法律文书邮政特快专递服务项目(项目编号:XYL2023GZ327C08)采用单一来源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XYL2023GZ327C08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 (略) 2024年法律文书邮政特快专递服务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70万元
四、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五、成交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名称:中国邮政 (略) (略)
负责人: 朱平
地址: (略) 天河区天河东路155号,157号,159号13楼
六、报价明细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服务期(服务要求)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2024年法律文书邮政特快专递服务 | / | 1项 | / | 一年 | ¥700,000.00 |
注:以上为本次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本项目成交金额: ¥700,000.00元。
七、评审日期:2024-1-17
评审地点: (略) 天河区汇苑街23号广东铁路投资大厦副楼7楼 (略) 会议室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陈志晖、范剑文、梁翊竞(采购人代表)
八、本项目代理收费标准:按照单一来源协商文件的规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定额收费,本项目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30500元整(大写:*万零*佰元整),其中招标代理服务费为10500元整(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服务招标收费标准,以采购预算金额为计费基数计算),单一来源采购论证代理服务费20000元整(参照 (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标准及相关指引的说明》收费标准执行)。
九、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协商小组根据单一来源协商文件中的评审办法进行评审,结果如下:
供应商 | 最终报价(元) | 入围供应商评审金额(元) | 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 | 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中国邮政 (略) (略) | ¥700,000.00 | ¥700,000.00 | 是 | 是 | 1 | 1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邮政法》第五条规定:“ (略) 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专营的目的是保障国家安全和通信秘密,保护个人隐私。《邮政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现受理案件的开庭传票、证据、判决书、裁定书等均属国家机关公文类别。目前中国邮政 (略) (略) 为国有邮政企业,有着成熟的寄递网络及查询回执系统,因此符合案件材料速递业务条件的仅中国邮政 (略) (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采用单一性来源政府采购。
十、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 (略) | 地址: (略) 海珠区新港东路148号 | |
联系人:陈先生 | 联系电话:020-*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略) | 地址: (略) 天河区汇苑街23号广东铁路投资大厦副楼7楼 | |
联系人:张小姐 | 联系电话:020-* | |
传真:020-* | 邮编:* |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谭小姐 | 地址:020-* |
(略)
2024年1月24日
(略) 受广 (略) 的委托,2024年1月9日就广 (略) 2024年法律文书邮政特快专递服务项目(项目编号:XYL2023GZ327C08)采用单一来源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XYL2023GZ327C08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 (略) 2024年法律文书邮政特快专递服务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70万元
四、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五、成交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名称:中国邮政 (略) (略)
负责人: 朱平
地址: (略) 天河区天河东路155号,157号,159号13楼
六、报价明细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服务期(服务要求)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2024年法律文书邮政特快专递服务 | / | 1项 | / | 一年 | ¥700,000.00 |
注:以上为本次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本项目成交金额: ¥700,000.00元。
七、评审日期:2024-1-17
评审地点: (略) 天河区汇苑街23号广东铁路投资大厦副楼7楼 (略) 会议室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陈志晖、范剑文、梁翊竞(采购人代表)
八、本项目代理收费标准:按照单一来源协商文件的规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定额收费,本项目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30500元整(大写:*万零*佰元整),其中招标代理服务费为10500元整(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服务招标收费标准,以采购预算金额为计费基数计算),单一来源采购论证代理服务费20000元整(参照 (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标准及相关指引的说明》收费标准执行)。
九、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协商小组根据单一来源协商文件中的评审办法进行评审,结果如下:
供应商 | 最终报价(元) | 入围供应商评审金额(元) | 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 | 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中国邮政 (略) (略) | ¥700,000.00 | ¥700,000.00 | 是 | 是 | 1 | 1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邮政法》第五条规定:“ (略) 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专营的目的是保障国家安全和通信秘密,保护个人隐私。《邮政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现受理案件的开庭传票、证据、判决书、裁定书等均属国家机关公文类别。目前中国邮政 (略) (略) 为国有邮政企业,有着成熟的寄递网络及查询回执系统,因此符合案件材料速递业务条件的仅中国邮政 (略) (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采用单一性来源政府采购。
十、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 (略) | 地址: (略) 海珠区新港东路148号 | |
联系人:陈先生 | 联系电话:020-*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略) | 地址: (略) 天河区汇苑街23号广东铁路投资大厦副楼7楼 | |
联系人:张小姐 | 联系电话:020-* | |
传真:020-* | 邮编:* |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谭小姐 | 地址:020-* |
(略)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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