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高畈河、舒城县黄洋河等32条山洪沟山洪灾害调查评价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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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高畈河、舒城县黄洋河等32条山洪沟山洪灾害调查评价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金寨县高畈河、舒城县黄洋河等32条山洪沟山洪灾害调查评价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G*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高畈河、舒城县黄洋河等32条山洪沟山洪灾害调查评价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迈普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G4栋B区4楼

成交金额: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金寨县高畈河、舒城县黄洋河等32条山洪沟山洪灾害调查评价项目

服务范围: (略) 六安水文水资源局拟就金寨县高畈河、舒城县黄洋河等32条山洪沟山洪灾害调查评价,具体内容见项目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 (略) 六安水文水资源局通过招标委托第三方实施辖区内山洪沟治理山洪灾害调查评估项目。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1)外业测量、调查及调查资料上传至“平台”;(2)利用“平台”对调查资料进行合理性检查和对调查成果进行评价;(3)计算分析辖区内调查的中小河流不同重现期(5年、10年、20年、30年、50年、100年一遇)设计洪水成果;(4)编制辖区内中小河流洪水调查评价报告。配合委托方的不定期现场抽查,组织项目的评审验收工作。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任务下发后15日历天提交全部成果文件。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程红、李杰忠、韩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收费标准的95%收取,收费金额4542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 (略) 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大别山路安丰大厦5楼503室,联系电话:0564-*。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六安水文水资源局

地址: (略) 金安区皖西大道1511号

联系人:卫工

电话: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大别山路安丰大厦5楼503室

联系人:樊工

联系电话: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樊工

电话:0564-*

金寨县高畈河、舒城县黄洋河等32条山洪沟山洪灾害调查评价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G*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高畈河、舒城县黄洋河等32条山洪沟山洪灾害调查评价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迈普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G4栋B区4楼

成交金额: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金寨县高畈河、舒城县黄洋河等32条山洪沟山洪灾害调查评价项目

服务范围: (略) 六安水文水资源局拟就金寨县高畈河、舒城县黄洋河等32条山洪沟山洪灾害调查评价,具体内容见项目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 (略) 六安水文水资源局通过招标委托第三方实施辖区内山洪沟治理山洪灾害调查评估项目。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1)外业测量、调查及调查资料上传至“平台”;(2)利用“平台”对调查资料进行合理性检查和对调查成果进行评价;(3)计算分析辖区内调查的中小河流不同重现期(5年、10年、20年、30年、50年、100年一遇)设计洪水成果;(4)编制辖区内中小河流洪水调查评价报告。配合委托方的不定期现场抽查,组织项目的评审验收工作。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任务下发后15日历天提交全部成果文件。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程红、李杰忠、韩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收费标准的95%收取,收费金额4542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 (略) 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大别山路安丰大厦5楼503室,联系电话:0564-*。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六安水文水资源局

地址: (略) 金安区皖西大道1511号

联系人:卫工

电话: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大别山路安丰大厦5楼503室

联系人:樊工

联系电话: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樊工

电话:0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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