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山南分公司2024年历史借货施工问题处理智能门禁补充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成交人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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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山南分公司2024年历史借货施工问题处理智能门禁补充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成交人结果公示

成交人结果公示

【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受 (略) (略) 委托,对【 (略) (略) 2024年历史借货施工问题处理智能门禁补充采购项目(二次采购)】进行国内单一来源采购。成交人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XZXZ-2023-159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2024年历史借货施工问题处理智能门禁补充采购项目(二次采购)

三、唱价时间:2024年1月29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四、唱价地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五、谈判情况:本项目谈判小组共 3人组成,于2024年1月29日完成谈判工作。本项目共【1】名供应商参与应答,谈判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对递交的应答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 (略) 晨刚 (略) 】推荐为第一成交人。

六、成交人:

第一成交人:【 (略) 晨刚 (略) 】(信用代码:*49R)

不含税成交总价:人民币*.00元

税率:9%

含税成交总价:*.00元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

地点:西藏自治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发布媒体: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发布。

八、公示期: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1日。应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 张倩倩 (采购代理) 联系电话: *

王 蓉 (业主代表) 联系电话: *

接收邮箱:*@*q.com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供应商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 ,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三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十、 (略) 及联系方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

地 址: (略) 柳梧新区北京大道与1-7路交叉路南苑小区西南门对面 (略) (略)

电话:*

联系人:张倩倩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2024年1月29日

,西藏,山南

成交人结果公示

【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受 (略) (略) 委托,对【 (略) (略) 2024年历史借货施工问题处理智能门禁补充采购项目(二次采购)】进行国内单一来源采购。成交人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XZXZ-2023-159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2024年历史借货施工问题处理智能门禁补充采购项目(二次采购)

三、唱价时间:2024年1月29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四、唱价地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五、谈判情况:本项目谈判小组共 3人组成,于2024年1月29日完成谈判工作。本项目共【1】名供应商参与应答,谈判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对递交的应答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 (略) 晨刚 (略) 】推荐为第一成交人。

六、成交人:

第一成交人:【 (略) 晨刚 (略) 】(信用代码:*49R)

不含税成交总价:人民币*.00元

税率:9%

含税成交总价:*.00元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

地点:西藏自治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发布媒体: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发布。

八、公示期: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1日。应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 张倩倩 (采购代理) 联系电话: *

王 蓉 (业主代表) 联系电话: *

接收邮箱:*@*q.com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供应商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 ,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三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十、 (略) 及联系方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

地 址: (略) 柳梧新区北京大道与1-7路交叉路南苑小区西南门对面 (略) (略)

电话:*

联系人:张倩倩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2024年1月29日

,西藏,山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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