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医院宣传片拍摄服务及新媒体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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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医院宣传片拍摄服务及新媒体服务项目

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医院宣传片拍摄服务及新媒体服务项目001包宣传片拍摄服务成交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9日

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医院宣传片拍摄服务及新媒体服务项目001包宣传片拍摄服务(项目编号: 24AT*-001)按照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审委员会于2024年01月29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成交候选人:安徽多林 (略) (最终报价:38500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安徽 (略) (最终报价:40000元)

第三成交候选人:蚌埠大 (略) (最终报价:38000元)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4年02月01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成交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服务商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服务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芳妍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医院宣传片拍摄服务及新媒体服务项目002包新媒体服务成交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9日

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医院宣传片拍摄服务及新媒体服务项目002包新媒体服务(项目编号: 24AT*-002)按照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审委员会于2024年01月29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成交候选人:蚌埠大 (略) (最终报价77000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安徽多林 (略) (最终报价89500元)

第三成交候选人: (略) 畅馨 (略) (最终报价89000元)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4年02月01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成交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服务商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服务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芳妍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略) ,蚌埠

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医院宣传片拍摄服务及新媒体服务项目001包宣传片拍摄服务成交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9日

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医院宣传片拍摄服务及新媒体服务项目001包宣传片拍摄服务(项目编号: 24AT*-001)按照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审委员会于2024年01月29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成交候选人:安徽多林 (略) (最终报价:38500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安徽 (略) (最终报价:40000元)

第三成交候选人:蚌埠大 (略) (最终报价:38000元)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4年02月01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成交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服务商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服务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芳妍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医院宣传片拍摄服务及新媒体服务项目002包新媒体服务成交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9日

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医院宣传片拍摄服务及新媒体服务项目002包新媒体服务(项目编号: 24AT*-002)按照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审委员会于2024年01月29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成交候选人:蚌埠大 (略) (最终报价77000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安徽多林 (略) (最终报价89500元)

第三成交候选人: (略) 畅馨 (略) (最终报价89000元)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4年02月01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成交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服务商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服务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芳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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