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汉旗教育局敖汉旗中小学、直属幼儿园学校食堂大米、白面、食用油类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成交公告
敖汉旗教育局敖汉旗中小学、直属幼儿园学校食堂大米、白面、食用油类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成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敖汉旗中小学、直属幼儿园学校食堂(大米、白面、食用油类)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敖汉旗教育局 | ||
行政区域 | 敖汉旗 | 公告时间 | 2024年01月30日 17:31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于凤华、王向文、邵红玉、郑岳铭、洪亮、宋喜彪(采购人代表)、赵向武(采购人代表) | ||
总成交金额 | ¥4675.*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敖汉旗教育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敖汉旗新惠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宋先生、田先生 0476-*;0476-* | ||
代理机构名称 | 赤峰永信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敖汉旗新惠镇新惠路南兴隆街西(张立军1号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福艳 * | ||
附件: | |||
附件1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一、项目编号:YXGC-2024-002FW(招标文件编号:YXGC-2024-002FW)
二、项目名称:敖汉旗中小学、直属幼儿园学校食堂(大米、白面、食用油类)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敖汉旗农耕小米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内蒙古 (略) 敖汉旗新惠镇 (略) 附属楼4楼
中标(成交)金额:4675.*(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敖汉旗农耕小米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敖汉旗中小学、直属幼儿园学校食堂(大米、白面、食用油类)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 | 响应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 | (大米、白面、食用油类)食材的标签、标识内容必须真实,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标签内容的规定,标明产品名称、厂名、厂址、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3)食品原料质量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所有货物的知识产权问题,由各投标人自行负责。对于质量有问题的货物要保证退货,并及时更换符合质量标准的货物。 (4)交货产品数量以采购人所下订单为准,采购人下达订单后,投标人须按照采购人需求准时送达采购人指定地址。特殊情况外(不可抗力、交通管制),因送达时间过晚,影响采购人的,投标人承担当日订单20%违约金。 (5)运输必须采用符合要求的包装和运载工具,车辆要保持清洁,车箱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6)商品包装容器要求清洁、干燥、牢固、无异味、无霉变现象,食品包装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包装完好无破损。 | 签订合同后服务期3年,采购人制定供货周期,供应商按时按量供应。 | 投标人需承诺按以下要求及标准供应货物 (1)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行业质量标准,提供国家认可的质检部门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必要时采购人有权可到国家质检部门进行质量检验。 (2)数量以采购人检斤为准。 (3)采购方按规定的技术质量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接受,否则,采购方有权拒收。 (4)中标单位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5)按国家质检部门要求需标明保质期的商品,提供货物时不超过保质期的1/3时间。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于凤华、王向文、邵红玉、郑岳铭、洪亮、宋喜彪(采购人代表)、赵向武(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按《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指导意见》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服务类”计算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1.*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如投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公示有效期内,按有关质疑的规定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敖汉旗教育局
地址:敖汉旗新惠镇
联系方式:宋先生、田先生 0476-*;04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赤峰永信 (略)
地 址:敖汉旗新惠镇新惠路南兴隆街西(张立军1号楼)
联系方式:刘福艳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女士
电 话: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敖汉旗中小学、直属幼儿园学校食堂(大米、白面、食用油类)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敖汉旗教育局 | ||
行政区域 | 敖汉旗 | 公告时间 | 2024年01月30日 17:31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于凤华、王向文、邵红玉、郑岳铭、洪亮、宋喜彪(采购人代表)、赵向武(采购人代表) | ||
总成交金额 | ¥4675.*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敖汉旗教育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敖汉旗新惠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宋先生、田先生 0476-*;0476-* | ||
代理机构名称 | 赤峰永信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敖汉旗新惠镇新惠路南兴隆街西(张立军1号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福艳 * | ||
附件: | |||
附件1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一、项目编号:YXGC-2024-002FW(招标文件编号:YXGC-2024-002FW)
二、项目名称:敖汉旗中小学、直属幼儿园学校食堂(大米、白面、食用油类)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敖汉旗农耕小米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内蒙古 (略) 敖汉旗新惠镇 (略) 附属楼4楼
中标(成交)金额:4675.*(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敖汉旗农耕小米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敖汉旗中小学、直属幼儿园学校食堂(大米、白面、食用油类)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 | 响应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 | (大米、白面、食用油类)食材的标签、标识内容必须真实,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标签内容的规定,标明产品名称、厂名、厂址、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3)食品原料质量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所有货物的知识产权问题,由各投标人自行负责。对于质量有问题的货物要保证退货,并及时更换符合质量标准的货物。 (4)交货产品数量以采购人所下订单为准,采购人下达订单后,投标人须按照采购人需求准时送达采购人指定地址。特殊情况外(不可抗力、交通管制),因送达时间过晚,影响采购人的,投标人承担当日订单20%违约金。 (5)运输必须采用符合要求的包装和运载工具,车辆要保持清洁,车箱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6)商品包装容器要求清洁、干燥、牢固、无异味、无霉变现象,食品包装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包装完好无破损。 | 签订合同后服务期3年,采购人制定供货周期,供应商按时按量供应。 | 投标人需承诺按以下要求及标准供应货物 (1)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行业质量标准,提供国家认可的质检部门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必要时采购人有权可到国家质检部门进行质量检验。 (2)数量以采购人检斤为准。 (3)采购方按规定的技术质量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接受,否则,采购方有权拒收。 (4)中标单位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5)按国家质检部门要求需标明保质期的商品,提供货物时不超过保质期的1/3时间。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于凤华、王向文、邵红玉、郑岳铭、洪亮、宋喜彪(采购人代表)、赵向武(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按《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指导意见》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服务类”计算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1.*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如投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公示有效期内,按有关质疑的规定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敖汉旗教育局
地址:敖汉旗新惠镇
联系方式:宋先生、田先生 0476-*;04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赤峰永信 (略)
地 址:敖汉旗新惠镇新惠路南兴隆街西(张立军1号楼)
联系方式:刘福艳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女士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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