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土地储备发展中心佛山市顺德区大良环湖路以北、逢沙卫生站以南地块临时用地中标结果
佛山市顺德区土地储备发展中心佛山市顺德区大良环湖路以北、逢沙卫生站以南地块临时用地中标结果
(略) 顺德区大良环湖路以北、逢沙卫生站以南地块临时用地(项目编号:GDDYZB-2023-017)已于2023年4月14日上午09: (略) 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201会议室【地址: (略) 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2楼党员活动室】通过现场竞价方式竞投完毕,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项目名称 | 地址 | 临时使用 期限 | 临时用地总面积 (平方米) | 标底价(人民币 元/平方/12个月) | 交易结果(人民币 元/平方/12个月) | 竞得人 |
(略) 顺德区大良环湖路以北、逢沙卫生站以南地块临时用地 | (略) 顺德区大良环湖路以北、逢沙卫生站以南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 3678 | 18.96 | 18.96 | 中国建 (略) |
备注:地块临时使用租金通过竞价确定。
(1)地块临时使用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使用期限为2年,采用“1+1”模式,第一年土地临时使用租金通过竞价确定,第二年土地临时使用租金在第一年的基础上增加0.5元/每年/每平方米,第一年出租期限届满,除协议任意一方提出不再续租,或因任意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本协议终止的情形外,地块临时使用权出租期限自动延长1年。
(2)地块使用范围: (略) 顺德区大良环湖路以北、逢沙卫生站以南地块,面积为3678平方米,仅为地块临时使用权,不包含临时用地的供水、供电、电讯、排水、消防等辅助设施。
(3)按双方确认的用地面积,地块只限用作工人生活区、办公区、材料堆放区。在未经权属单位书面同意下,承租方不得改变本协议约定的土地使用用途、不得另行出租或转包、分包。承租方搭建的建筑物只允许是简易临时建筑,临时建筑材料需符合防火A级要求,并落实消防设施设备布置,不得搭建永久建筑物,临时建筑需按现时政策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广东 (略)
2023年4月14日
(略) 顺德区大良环湖路以北、逢沙卫生站以南地块临时用地(项目编号:GDDYZB-2023-017)已于2023年4月14日上午09: (略) 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201会议室【地址: (略) 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2楼党员活动室】通过现场竞价方式竞投完毕,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项目名称 | 地址 | 临时使用 期限 | 临时用地总面积 (平方米) | 标底价(人民币 元/平方/12个月) | 交易结果(人民币 元/平方/12个月) | 竞得人 |
(略) 顺德区大良环湖路以北、逢沙卫生站以南地块临时用地 | (略) 顺德区大良环湖路以北、逢沙卫生站以南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 3678 | 18.96 | 18.96 | 中国建 (略) |
备注:地块临时使用租金通过竞价确定。
(1)地块临时使用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使用期限为2年,采用“1+1”模式,第一年土地临时使用租金通过竞价确定,第二年土地临时使用租金在第一年的基础上增加0.5元/每年/每平方米,第一年出租期限届满,除协议任意一方提出不再续租,或因任意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本协议终止的情形外,地块临时使用权出租期限自动延长1年。
(2)地块使用范围: (略) 顺德区大良环湖路以北、逢沙卫生站以南地块,面积为3678平方米,仅为地块临时使用权,不包含临时用地的供水、供电、电讯、排水、消防等辅助设施。
(3)按双方确认的用地面积,地块只限用作工人生活区、办公区、材料堆放区。在未经权属单位书面同意下,承租方不得改变本协议约定的土地使用用途、不得另行出租或转包、分包。承租方搭建的建筑物只允许是简易临时建筑,临时建筑材料需符合防火A级要求,并落实消防设施设备布置,不得搭建永久建筑物,临时建筑需按现时政策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广东 (略)
2023年4月14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已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