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欧凯龙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结果公示
信阳市欧凯龙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结果公示
一、项目名称: (略) 欧凯龙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YQZBCG-2024-0117
三、项目概况:
3.1采购需求:厨房设备采购(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及采购需求)
3.2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成
3.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4质量要求及质保期:合格,2年
四、评审日期:2024年1月30日
五、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月17日
六、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1 | 厨房设备采购(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及采购需求) | (略) (略) | (略) 浉河区五星路奥星小区1幢1单元105号 | *.00 | 元 |
八、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匡效功、鲁在洲、王安岭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
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等国家相关规定及《 (略)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相关规定由成交人支付,成交单位在公示期后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十、结果公示发布媒介:
本项目成交结果公示同时在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十一、评标结果公示期:
本项目结果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信阳 (略)
联系人:黄运杰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羊山新区纬南四路与经南四路交叉口西北角欧凯龙电商小镇5号楼一楼101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 址: (略) 羊山新区新七大道和谐广场商务大厦701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
一、项目名称: (略) 欧凯龙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YQZBCG-2024-0117
三、项目概况:
3.1采购需求:厨房设备采购(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及采购需求)
3.2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成
3.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4质量要求及质保期:合格,2年
四、评审日期:2024年1月30日
五、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月17日
六、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1 | 厨房设备采购(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及采购需求) | (略) (略) | (略) 浉河区五星路奥星小区1幢1单元105号 | *.00 | 元 |
八、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匡效功、鲁在洲、王安岭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
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等国家相关规定及《 (略)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相关规定由成交人支付,成交单位在公示期后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十、结果公示发布媒介:
本项目成交结果公示同时在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十一、评标结果公示期:
本项目结果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信阳 (略)
联系人:黄运杰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羊山新区纬南四路与经南四路交叉口西北角欧凯龙电商小镇5号楼一楼101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 址: (略) 羊山新区新七大道和谐广场商务大厦701
联 系 人:杨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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