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缙云县壶镇镇慈善基地建设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缙云县壶镇镇慈善基地建设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缙云县壶镇镇慈善基地建设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JJH2024-02
二、项目名称:缙云县壶镇镇慈善基地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总报价:*(元) | (略) 鄞州区银巢 (略) | 首南街道它山堰路1765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缙云县壶镇镇慈善基地建设项目 | 缙云县壶镇镇慈善基地建设项目 | ①完成缙云县壶镇镇慈善文化基地的选址与建设布展工作。 ②完成缙云县壶镇镇慈善文化基地品牌打造工作。 ③完成缙云县壶镇镇慈善文化基地常态化活动开展工作。 ④完成缙云县壶镇镇慈善文化基地宣传推广工作。 | ①2024年 3 月 30 日前完成缙云县壶镇镇慈善文化基地的选址与建设布展工作。 ②2024年 3 月 30 日前完成缙云县壶镇镇慈善文化基地品牌打造工作。 ③2024年9月30日前通过项目中期评估。 ④2024年 12 月 20 日前完成缙云县壶镇镇慈善文化基地常态化活动开展工作。 ⑤2024年 12 月 30 日前完成缙云县壶镇镇慈善文化基地宣传推广工作。 | 2024年 12 月 30 日前完成缙云县壶镇镇慈善基地建设项目最终定稿成果(具体时间以采购人最终确 | ①2024年 3 月 30 日前完成缙云县壶镇镇慈善文化基地的选址与建设布展工作。 ②2024年 3 月 30 日前完成缙云县壶镇镇慈善文化基地品牌打造工作。 ③2024年9月30日前通过项目中期评估。 ④2024年 12 月 20 日前完成缙云县壶镇镇慈善文化基地常态化活动开展工作。 ⑤2024年 12 月 30 日前完成缙云县壶镇镇慈善文化基地宣传推广工作。 |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强,楼雅英(采购人代表),李敏璐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
1 | (略) 鄞州区银巢 (略) | 90.0 | 84.0 | 84.0 | 86.0 | 10.0 | 96.0 |
1 | 浙江风雅 (略) | 65.0 | 55.0 | 48.0 | 56.0 | 9.94 | 65.94 |
1 | 宁波 (略) | 57.5 | 54.0 | 49.0 | 53.5 | 9.94 | 63.44 |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682.5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缙云县壶镇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缙云县壶镇镇括苍北路3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楼雅英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
质疑联系人:楼雅英
质疑联系方式:05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 (略)
地 址: (略) 问渔西路62号401室
传 真:0578-*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锦秀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
质疑联系人:胡潜敏
质疑联系方式:057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缙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 (略) 缙云县五云街道好溪路9号
传 真:0578-*
联系人:朱航
监督投诉电话:057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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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缙云县壶镇镇慈善基地建设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JJH2024-02
二、项目名称:缙云县壶镇镇慈善基地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总报价:*(元) | (略) 鄞州区银巢 (略) | 首南街道它山堰路1765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缙云县壶镇镇慈善基地建设项目 | 缙云县壶镇镇慈善基地建设项目 | ①完成缙云县壶镇镇慈善文化基地的选址与建设布展工作。 ②完成缙云县壶镇镇慈善文化基地品牌打造工作。 ③完成缙云县壶镇镇慈善文化基地常态化活动开展工作。 ④完成缙云县壶镇镇慈善文化基地宣传推广工作。 | ①2024年 3 月 30 日前完成缙云县壶镇镇慈善文化基地的选址与建设布展工作。 ②2024年 3 月 30 日前完成缙云县壶镇镇慈善文化基地品牌打造工作。 ③2024年9月30日前通过项目中期评估。 ④2024年 12 月 20 日前完成缙云县壶镇镇慈善文化基地常态化活动开展工作。 ⑤2024年 12 月 30 日前完成缙云县壶镇镇慈善文化基地宣传推广工作。 | 2024年 12 月 30 日前完成缙云县壶镇镇慈善基地建设项目最终定稿成果(具体时间以采购人最终确 | ①2024年 3 月 30 日前完成缙云县壶镇镇慈善文化基地的选址与建设布展工作。 ②2024年 3 月 30 日前完成缙云县壶镇镇慈善文化基地品牌打造工作。 ③2024年9月30日前通过项目中期评估。 ④2024年 12 月 20 日前完成缙云县壶镇镇慈善文化基地常态化活动开展工作。 ⑤2024年 12 月 30 日前完成缙云县壶镇镇慈善文化基地宣传推广工作。 |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强,楼雅英(采购人代表),李敏璐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
1 | (略) 鄞州区银巢 (略) | 90.0 | 84.0 | 84.0 | 86.0 | 10.0 | 96.0 |
1 | 浙江风雅 (略) | 65.0 | 55.0 | 48.0 | 56.0 | 9.94 | 65.94 |
1 | 宁波 (略) | 57.5 | 54.0 | 49.0 | 53.5 | 9.94 | 63.44 |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682.5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缙云县壶镇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缙云县壶镇镇括苍北路3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楼雅英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
质疑联系人:楼雅英
质疑联系方式:05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 (略)
地 址: (略) 问渔西路62号401室
传 真:0578-*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锦秀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
质疑联系人:胡潜敏
质疑联系方式:057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缙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 (略) 缙云县五云街道好溪路9号
传 真:0578-*
联系人:朱航
监督投诉电话:0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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