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中心医院营养科设备一批采购项目二次包1中标公告
洛阳市中心医院营养科设备一批采购项目二次包1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洛直企采招标(2023)0755-1号
(2)项目名称: (略) (略) 营养科设备一批采购项目二次(包1)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0日
(5)评审日期:2024年1月31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采购内容:本次招标共1个包;本项目含孕期营养综合监测系统1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
(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天内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洛直企采招标(2023)0755-1号 | 孕期营养综合监测系统1套 | 河南 (略) | 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丰华路6号银昆科技园2#楼4416室、5#408 | *.00 | 元 |
四、评审专家名单:张军营、付银锋、张爱霞、赵红恩、田俊梅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次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本代理机构支付,支付参照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办[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中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的60%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5805.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中州中路288号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鑫诚 (略)
地址: (略) 西工区九都路芳林路口中迈.红东方商务楼 2315室
联系人:关女士
联系方式:0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关女士
联系方式:0379-*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02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洛直企采招标(2023)0755-1号
(2)项目名称: (略) (略) 营养科设备一批采购项目二次(包1)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0日
(5)评审日期:2024年1月31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采购内容:本次招标共1个包;本项目含孕期营养综合监测系统1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
(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天内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洛直企采招标(2023)0755-1号 | 孕期营养综合监测系统1套 | 河南 (略) | 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丰华路6号银昆科技园2#楼4416室、5#408 | *.00 | 元 |
四、评审专家名单:张军营、付银锋、张爱霞、赵红恩、田俊梅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次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本代理机构支付,支付参照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办[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中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的60%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5805.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中州中路288号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鑫诚 (略)
地址: (略) 西工区九都路芳林路口中迈.红东方商务楼 2315室
联系人:关女士
联系方式:0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关女士
联系方式:0379-*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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