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社会化汽车租赁服务框架协议二次入围结果公告
巢湖市社会化汽车租赁服务框架协议二次入围结果公告
2024-2025巢湖市社会化汽车租赁服务框架协议(二次)入围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AMMFZ00009
二、项目名称:2024-2 (略) 社会化汽车租赁服务框架协议(二次)
三、入围供应商名称、地址及序号
序号:1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长江东路2号
入围单价:完全响应本项目的租赁服务方式及收费标准
序号:2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经济开发区紫蓬路1325号
入围单价:完全响应本项目的租赁服务方式及收费标准
序号:3
供应商名称:安徽鸿展旅游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蜀山区怀宁路大溪地宁溪家园13号604室
入围单价:完全响应本项目的租赁服务方式及收费标准
四、最高入围价格或者最低入围分值
最低入围分值:87.20
五、入围供应商及入围产品、服务情况
详见附件
六、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郑福春,胡本春, 王杰, 张支月,孙伟
七、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金额:10000元/家。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入围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 (略)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太湖山路7号( (略) 公共资 (略) 内),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 (略) 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征集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2024-2 (略) 社会化汽车租赁服务框架协议(二次)入围通知书已发出,请入围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入围通知书。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 (略) 直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址: (略) (略) 凤凰山街道姥山路1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太湖山路7号( (略) 公共资 (略) 内)
联系方法:*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话:*
2024-2025巢湖市社会化汽车租赁服务框架协议(二次)入围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AMMFZ00009
二、项目名称:2024-2 (略) 社会化汽车租赁服务框架协议(二次)
三、入围供应商名称、地址及序号
序号:1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长江东路2号
入围单价:完全响应本项目的租赁服务方式及收费标准
序号:2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经济开发区紫蓬路1325号
入围单价:完全响应本项目的租赁服务方式及收费标准
序号:3
供应商名称:安徽鸿展旅游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蜀山区怀宁路大溪地宁溪家园13号604室
入围单价:完全响应本项目的租赁服务方式及收费标准
四、最高入围价格或者最低入围分值
最低入围分值:87.20
五、入围供应商及入围产品、服务情况
详见附件
六、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郑福春,胡本春, 王杰, 张支月,孙伟
七、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金额:10000元/家。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入围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 (略)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太湖山路7号( (略) 公共资 (略) 内),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 (略) 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征集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2024-2 (略) 社会化汽车租赁服务框架协议(二次)入围通知书已发出,请入围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入围通知书。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 (略) 直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址: (略) (略) 凤凰山街道姥山路1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太湖山路7号( (略) 公共资 (略) 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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