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合肥地区网点零售信贷外包服务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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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合肥地区网点零售信贷外包服务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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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合肥地区网点零售信贷外包服务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合肥地区网点零售信贷外包服务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略) (略) 受中国 (略) 合肥分行委托,就中国 (略) 合肥分行合肥地
区网点零售信贷外包服务项目(招标编号:GN2023-06-8763)进行招标。本项目于2024年1月24日14时30分, (略) 招标集团
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一、评标结果
1、项目名称:中国 (略) 合肥分行合肥地区网点零售信贷外包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GN2023-06-8763
3、主要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中国 (略) 合肥分行合肥地区网点零售信贷操作服务类业务服务,本项目以
外包形式选择合肥同城网点零售信贷操作服务类业务服务。外包公司根据要求招聘服务人员到指定的场所、使用统一提供的系
统和设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相关客户服务工作,同时进行派出人员的现场管理和人员管理。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京北方 (略)
投标人注册地址: (略) 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5号7层
投标单价:人民币15.08元/人次
公示期:自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2月5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一次性以书面 (略) (略) 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
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中国 (略) 合肥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
本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www.http://**)、中国采
购与招标网()、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同步发布。
2024年2月2日
详情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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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合肥地区网点零售信贷外包服务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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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受中国 (略) 合肥分行委托,就中国 (略) 合肥分行合肥地
区网点零售信贷外包服务项目(招标编号:GN2023-06-8763)进行招标。本项目于2024年1月24日14时30分, (略) 招标集团
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一、评标结果
1、项目名称:中国 (略) 合肥分行合肥地区网点零售信贷外包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GN2023-06-8763
3、主要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中国 (略) 合肥分行合肥地区网点零售信贷操作服务类业务服务,本项目以
外包形式选择合肥同城网点零售信贷操作服务类业务服务。外包公司根据要求招聘服务人员到指定的场所、使用统一提供的系
统和设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相关客户服务工作,同时进行派出人员的现场管理和人员管理。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京北方 (略)
投标人注册地址: (略) 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5号7层
投标单价:人民币15.08元/人次
公示期:自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2月5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一次性以书面 (略) (略) 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
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中国 (略) 合肥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
本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www.http://**)、中国采
购与招标网()、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同步发布。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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