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铁路公安局临汾公安处建设公安业务技术用房项目一期一标段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太原铁路公安局临汾公安处建设公安业务技术用房项目一期一标段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2024年02月04日-2024年02月06日
太原铁路公安局临汾公安处建设公安业务技术用房项目(一期一标段)施工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太原铁路公安局临汾公安处建设公安业务技术用房项目(一期一标段)施工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1、评标情况
太原铁路公安局临汾公安处建设公安业务技术用房项目(一期一标段)施工中标候选人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总价(元) | 质量目标 | 工期(日历天) |
1 | (略) | *.93 | 达到国家质量验评标准合格 | 540 |
2 | 山西 (略) | *.81 | 达到国家质量验评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 540 |
3 | 中铁十二局集团 (略) | *.44 | 达到国家质量验评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 540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经理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略) | 陈小重 | 一级注册建造师京*4 |
2 | 山西 (略) | 刘张霞 | 一级注册建造师晋*0 |
3 | 中铁十二局集团 (略) | 侯钢锋 | 一级注册建造师晋*1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1 | (略)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2 | 山西 (略)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3 | 中铁十二局集团 (略)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2、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为体现招标投标活动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社会监督,现将本工程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再受理。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其它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投诉受理单位:国正聚源 (略)
投诉受理电话:0351-*
工作日受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357-*)。
4、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地 址: (略) (略) 站北街14号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窦强
电 话:0351-* *
招标代理机构:国正聚源 (略)
地址: (略) 小店区长治路111号世贸中心A座22层2209室
联 系 人:侯凤娟 姚志飞
电 话:0351-* *
电子邮件:*@*26.com
公示期:2024年02月04日-2024年02月06日
太原铁路公安局临汾公安处建设公安业务技术用房项目(一期一标段)施工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太原铁路公安局临汾公安处建设公安业务技术用房项目(一期一标段)施工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1、评标情况
太原铁路公安局临汾公安处建设公安业务技术用房项目(一期一标段)施工中标候选人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总价(元) | 质量目标 | 工期(日历天) |
1 | (略) | *.93 | 达到国家质量验评标准合格 | 540 |
2 | 山西 (略) | *.81 | 达到国家质量验评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 540 |
3 | 中铁十二局集团 (略) | *.44 | 达到国家质量验评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 540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经理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略) | 陈小重 | 一级注册建造师京*4 |
2 | 山西 (略) | 刘张霞 | 一级注册建造师晋*0 |
3 | 中铁十二局集团 (略) | 侯钢锋 | 一级注册建造师晋*1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1 | (略)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2 | 山西 (略)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3 | 中铁十二局集团 (略)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2、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为体现招标投标活动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社会监督,现将本工程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再受理。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其它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投诉受理单位:国正聚源 (略)
投诉受理电话:0351-*
工作日受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357-*)。
4、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地 址: (略) (略) 站北街14号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窦强
电 话:0351-* *
招标代理机构:国正聚源 (略)
地址: (略) 小店区长治路111号世贸中心A座22层2209室
联 系 人:侯凤娟 姚志飞
电 话:03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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