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附属肥东实验中学食堂经营权转让项目-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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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附属肥东实验中学食堂经营权转让项目-候选人

安徽师范大学附属肥东实验中学食堂经营权转让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师范大学附属肥东实验中学食堂经营权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2024ADDCZ00006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月10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4年2月4日

标段(包)名称:安徽师范大学附属肥东实验中学食堂经营权转让项目

标段(包)编号:2024ADDCZ00006

安徽师范大学附属肥东实验中学食堂经营权转让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徽王 (略)

地址: (略) 庐阳区淮河西路454号

投标报价:响应

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自移交之日起至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期满后如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双方友好协商无异议可续签合同,续签合同一年一签,最长不超过三年)

招标(采购)人名称:安徽师范大学附属肥东实验中学

地址: (略) 肥东县东部新城得心路与酿泉路交口东南方

联系人:吴兴奇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肥东县 (略)

地址: (略) 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2号肥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东北角

项目负责人:董洋洋

联系电话:0551-*

公示期:2024年2月4日至2024年2月7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肥东县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2号肥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东北角,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肥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郑善勇,联系电话:0551-*【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肥东县 (略)

2024年2月4日

安徽师范大学附属肥东实验中学食堂经营权转让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师范大学附属肥东实验中学食堂经营权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2024ADDCZ00006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月10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4年2月4日

标段(包)名称:安徽师范大学附属肥东实验中学食堂经营权转让项目

标段(包)编号:2024ADDCZ00006

安徽师范大学附属肥东实验中学食堂经营权转让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徽王 (略)

地址: (略) 庐阳区淮河西路454号

投标报价:响应

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自移交之日起至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期满后如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双方友好协商无异议可续签合同,续签合同一年一签,最长不超过三年)

招标(采购)人名称:安徽师范大学附属肥东实验中学

地址: (略) 肥东县东部新城得心路与酿泉路交口东南方

联系人:吴兴奇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肥东县 (略)

地址: (略) 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2号肥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东北角

项目负责人:董洋洋

联系电话:0551-*

公示期:2024年2月4日至2024年2月7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肥东县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2号肥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东北角,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肥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郑善勇,联系电话:0551-*【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肥东县 (略)

2024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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