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成都东部新区2024年度强检计量器具检定工作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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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成都东部新区2024年度强检计量器具检定工作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N*5-1

二、合同名称:成都东部新区2024年度强检计量器具检定工作

三、项目编号:N*5

四、项目名称:成都东部新区2024年度强检计量器具检定工作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方):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

地址:成都东部新区三岔街道板桥村2组166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方): (略) 计 (略)

地址: (略) 双流区物联一路255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成都东部新区2024年度强检计量器具检定工作 1(项) ¥2,360,000.00 ¥2,360,000.00 本项目预计检定台件数如下: 1:天府机场相关企业,预计检定台件数:13000 2:东部新区辖区内充电枪,预计检定台件数:550 3:东部新区辖区内其他企业,预计检定台件数:10000 合计台件数:23550 技术、服务标准及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 JJF1069《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JJF1033《计量标准考核规范》的要求。 2.供应商的检定工作应依据相关的计量检定规程并出具计量检定证书,按照检定周期和计划。周期和计划经采购人确认后,供应商周密组织实施。 3.供应商应对采购人行政区域内所有已备案的涉及到强制性检定计量器具的相关单位进行全覆盖。 4.计量检定机构每月汇总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情况,提交检定结果清单,包含合格及不合格单位名单及计量器具信息报采购人。 5.供应商配合采购人进行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工作,协助处理计量纠纷,实施计量仲裁检定等。 6.供应商搭建合理的信息交流平台,保证检定数据的信息畅通,数据共享。 7.由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处于动态变化状况中,供应商在执行检定服务时应适时调整服务范围,做到应检尽检。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服务所产生的费用金额超过本合同规定上限后,采购人对超出部分不再额外追加费用,成交供应商不得因此终止检定服务,应确保采购人行政区域内按规定申请检定的强检计量器具应检尽检。同时成交供应商亦不得向服务对象收取计量强制检定费用,应做到应免尽免。

合同金额: 2,36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佰点击查看>>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2月04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成都东部新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2月0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2月0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成都东部新区2024年度强检计量器具检定工作合同.pdf

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

2024年02月06日

一、合同编号:N*5-1

二、合同名称:成都东部新区2024年度强检计量器具检定工作

三、项目编号:N*5

四、项目名称:成都东部新区2024年度强检计量器具检定工作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方):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

地址:成都东部新区三岔街道板桥村2组166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方): (略) 计 (略)

地址: (略) 双流区物联一路255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成都东部新区2024年度强检计量器具检定工作 1(项) ¥2,360,000.00 ¥2,360,000.00 本项目预计检定台件数如下: 1:天府机场相关企业,预计检定台件数:13000 2:东部新区辖区内充电枪,预计检定台件数:550 3:东部新区辖区内其他企业,预计检定台件数:10000 合计台件数:23550 技术、服务标准及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 JJF1069《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JJF1033《计量标准考核规范》的要求。 2.供应商的检定工作应依据相关的计量检定规程并出具计量检定证书,按照检定周期和计划。周期和计划经采购人确认后,供应商周密组织实施。 3.供应商应对采购人行政区域内所有已备案的涉及到强制性检定计量器具的相关单位进行全覆盖。 4.计量检定机构每月汇总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情况,提交检定结果清单,包含合格及不合格单位名单及计量器具信息报采购人。 5.供应商配合采购人进行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工作,协助处理计量纠纷,实施计量仲裁检定等。 6.供应商搭建合理的信息交流平台,保证检定数据的信息畅通,数据共享。 7.由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处于动态变化状况中,供应商在执行检定服务时应适时调整服务范围,做到应检尽检。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服务所产生的费用金额超过本合同规定上限后,采购人对超出部分不再额外追加费用,成交供应商不得因此终止检定服务,应确保采购人行政区域内按规定申请检定的强检计量器具应检尽检。同时成交供应商亦不得向服务对象收取计量强制检定费用,应做到应免尽免。

合同金额: 2,36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佰点击查看>>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2月04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成都东部新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2月0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2月0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成都东部新区2024年度强检计量器具检定工作合同.pdf

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

2024年0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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