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中心城区供水分区一水厂改造、新建三水厂及城区配水工程工程检测中标公告
霞浦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中心城区供水分区一水厂改造、新建三水厂及城区配水工程工程检测中标公告
3.采购人名称:霞 (略)
地址:霞浦县松城街道山河路99号四层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93-*
联系人:小胡
联系电话:0593-*
5.招标公告日期:2024年1月16日
6.招标结果确定日期: 2024年2月6日
7.1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福建盛杭 (略)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不符合招标文件10.12条款(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略) (略) 、 (略) (略) 、福建工大 (略) 、 (略) (略) 、福建九鼎 (略) 5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7.2评标委员根据两阶段评标汇总的最终综合分高低顺序,一 (略) (略) 为本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8.中标情况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服务标准及要求 | 服务期 |
1 | 1-1 | 霞浦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中心城区供水分区一水厂改造、新建三水厂及城区配水工程)工程检测 | 详见中标人投标文件 | 合同签订后(620)日内完成 |
中标人 | (略) (略) | |||
联系地址 | 霞浦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北路35号1幢 | |||
联系人 | 林锡火 | |||
联系电话 | * | |||
报价总价 | ||||
其它详见投标文件 |
9.代理费:(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14397元由中标人支付。
(2)其他: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累进计算法计算的70%计取;收费费率标准如下: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以下部分收费费率标准1.5%;中标金额在100(万元)-5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标准0.8%;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单位:泰宇建筑 (略) 宁德分公司,开户行:中国 (略) 宁德东侨支行,账号:*01051。
10.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刘惠恩(组长)、陈燮宇、龚武、黄可利、黄元河
注: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代理机构名称:泰宇建筑 (略)
2024年2月6日
3.采购人名称:霞 (略)
地址:霞浦县松城街道山河路99号四层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93-*
联系人:小胡
联系电话:0593-*
5.招标公告日期:2024年1月16日
6.招标结果确定日期: 2024年2月6日
7.1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福建盛杭 (略)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不符合招标文件10.12条款(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略) (略) 、 (略) (略) 、福建工大 (略) 、 (略) (略) 、福建九鼎 (略) 5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7.2评标委员根据两阶段评标汇总的最终综合分高低顺序,一 (略) (略) 为本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8.中标情况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服务标准及要求 | 服务期 |
1 | 1-1 | 霞浦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中心城区供水分区一水厂改造、新建三水厂及城区配水工程)工程检测 | 详见中标人投标文件 | 合同签订后(620)日内完成 |
中标人 | (略) (略) | |||
联系地址 | 霞浦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北路35号1幢 | |||
联系人 | 林锡火 | |||
联系电话 | * | |||
报价总价 | ||||
其它详见投标文件 |
9.代理费:(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14397元由中标人支付。
(2)其他: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累进计算法计算的70%计取;收费费率标准如下: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以下部分收费费率标准1.5%;中标金额在100(万元)-5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标准0.8%;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单位:泰宇建筑 (略) 宁德分公司,开户行:中国 (略) 宁德东侨支行,账号:*01051。
10.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刘惠恩(组长)、陈燮宇、龚武、黄可利、黄元河
注: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代理机构名称:泰宇建筑 (略)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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