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安居实业有限公司河道采砂作业承揽项目年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怀宁县安居实业有限公司河道采砂作业承揽项目年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2QT24Z*
二、项目名称:怀 (略) 河道采砂作业承揽项目(2024-2027年)(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舒城县河棚镇街道中大街170号
中标单价:5.28元/吨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项目名称:怀 (略) 河道采砂作业承揽项目(2024-2027年)(二次) 服务要求:怀 (略) 河道采砂作业承揽项目(2024-2027年)(二次),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朱桂青、吴兆远、陈华报、卢秀章、张士灿、汪浩、王明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规定收取(1、代理费金额人民币74068.00元;2、造价咨询费:定额收取:人民币5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的,书面质疑材料递交地址为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143号,联系电话:0556-*;以网络形式提出质疑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90/TPBidder/memberLogin)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556-*。
若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形式向怀宁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其中以网络形式提交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90/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在线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怀 (略)
地 址:怀宁县洪铺镇金鸡村团结组
联 系 人:林义
联系方式:05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怀宁县 (略)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政和路17号
联 系 人: 刘工
联系方式:05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义
电 话:0556-*
十、附件
1.供应商声明函;
2.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3.现场记录表
4.中小企业声明函
2024年02月08日
一、项目编号:H2QT24Z*
二、项目名称:怀 (略) 河道采砂作业承揽项目(2024-2027年)(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舒城县河棚镇街道中大街170号
中标单价:5.28元/吨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项目名称:怀 (略) 河道采砂作业承揽项目(2024-2027年)(二次) 服务要求:怀 (略) 河道采砂作业承揽项目(2024-2027年)(二次),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朱桂青、吴兆远、陈华报、卢秀章、张士灿、汪浩、王明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规定收取(1、代理费金额人民币74068.00元;2、造价咨询费:定额收取:人民币5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的,书面质疑材料递交地址为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143号,联系电话:0556-*;以网络形式提出质疑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90/TPBidder/memberLogin)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556-*。
若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形式向怀宁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其中以网络形式提交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90/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在线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怀 (略)
地 址:怀宁县洪铺镇金鸡村团结组
联 系 人:林义
联系方式:05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怀宁县 (略)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政和路17号
联 系 人: 刘工
联系方式:05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义
电 话:0556-*
十、附件
1.供应商声明函;
2.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3.现场记录表
4.中小企业声明函
2024年0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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