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年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咨询评估及造价评审服务二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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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年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咨询评估及造价评审服务二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N*8

二、项目名称:2024-2026年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咨询评估及造价评审服务(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略) (略) (联合体成员:中德华建(北京) (略) 、中唯信工程 (略) 、四川 (略) 、成都万安 (略) 、安 (略) 、四川建科 (略) 、北京 (略) ) (略) 百寿路5号 4,0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评审咨询服务(工程咨询)):

服务类( (略) (略) ,联合体成员:中德华建(北京) (略) 、中唯信工程 (略) 、四川 (略) 、成都万安 (略) 、安 (略) 、四川建科 (略) 、北京 (略) )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评审咨询服务(工程咨询) (1)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 (2)年度城建计划项目投资匡算、工程造价指标及价格数据服务; (3)相关专项研究或咨询。 注:服务内容包含第一包中标人须回避的项目。 按照以下文件、相关文件及补充规定执行(详附件)《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工作规则(2015版)》(天成评审发〔2015〕4号)及2018补充更新。《四川天府新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质量全过程控制实施细则(暂行)》(川天评审发〔2022〕1号)《四川天府新区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实施细则(试行)》《成都天府新区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评审中介机构专业咨询服务考核评价办法》(天成评审发〔2019〕1号)《成都天府新区项目评审咨询机构履约验收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天成评审发〔2020〕4号)《四川天府新区项目评审费用管理规则》相关规定。 3.其他要求:(1)接到采购人安排项目评审的通知后,确保在指定时间内能指派专职技术人员到达采购人指 定的地点。(2)中标人在接受采购人委托的评审服务时,派出完成该项目的相关专职技术人员必须是本单 位注册人员,且为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固定参审人员。(3)各项目的评审工作应在采购人规定时间限制内完成相关评审工作。4.任务管理(1)项目评审咨询机构应实行回避制度。评审咨询机构或评审人员与被评审项目及项目单位有 利害关系或者有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应当回避。(2)评审咨询机构接受采购人的委托,开展项目评审咨询工作,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3)在执行评审业务过程中,对有遗漏、有争议、有分歧等方面的问题,评审咨询机构应及时向采 购人提出书面报告,由采购人协调解决,不得擅自处理。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按照以下文件、相关文件及补充规定执行(详附件) 《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工作规则(2015版)》(天成评审发〔2015〕4号) 及2018补充更新。 《四川天府新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质量全过程控制实施细则(暂行)》(川天评审发〔2022〕1 号) 《四川天府新区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实施细则(试行)》 《成都天府新区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评审中介机构专业咨询服务考核评价办法》(天成评审发〔 2019〕1号) 《成都天府新区项目评审咨询机构履约验收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天成评审发〔2020〕 4号) 《四川天府新区项目评审费用管理规则》相关规定。 其他要求: (1)接到采购人安排项目评审的通知后,确保在指定时间内能指派专职技术人员到达采购人指 定的地点。 (2)中标人在接受采购人委托的评审服务时,派出完成该项目的相关专职技术人员必须是本单 位注册人员,且为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固定参审人员。 (3)各项目的评审工作应在采购人规定时间限制内完成相关评审工作。 4,00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术名(采购人代表)、王洁、王理、贺光华、韩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定额收取5.21万元,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5.2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情况:1、采购计划文号:[*04738[2023]00681],2、预算金额:采购预算400万元/年,本项目采购三年,合同一年一签。3、采购品目编号和名称:C*其他工程管理服务;二、监督管理部门:四川天府新区财政金融局,联系电话:028-*,地址:天府新区宁波路377号中铁卓越中心17楼;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四、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库〔2022〕3号)执行“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六、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 (略) 财政厅关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七、本项目中标人企业规模:联合体牵头单位小型,联合体成员单位为中型、小型。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天府 (略) 建设局

地址:天府新区湖畔北路366号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泽 (略)

地址: (略) 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213号1栋4楼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28-*

四川中泽 (略)

2024年02月09日


一、项目编号:N*8

二、项目名称:2024-2026年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咨询评估及造价评审服务(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略) (略) (联合体成员:中德华建(北京) (略) 、中唯信工程 (略) 、四川 (略) 、成都万安 (略) 、安 (略) 、四川建科 (略) 、北京 (略) ) (略) 百寿路5号 4,0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评审咨询服务(工程咨询)):

服务类( (略) (略) ,联合体成员:中德华建(北京) (略) 、中唯信工程 (略) 、四川 (略) 、成都万安 (略) 、安 (略) 、四川建科 (略) 、北京 (略) )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评审咨询服务(工程咨询) (1)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 (2)年度城建计划项目投资匡算、工程造价指标及价格数据服务; (3)相关专项研究或咨询。 注:服务内容包含第一包中标人须回避的项目。 按照以下文件、相关文件及补充规定执行(详附件)《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工作规则(2015版)》(天成评审发〔2015〕4号)及2018补充更新。《四川天府新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质量全过程控制实施细则(暂行)》(川天评审发〔2022〕1号)《四川天府新区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实施细则(试行)》《成都天府新区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评审中介机构专业咨询服务考核评价办法》(天成评审发〔2019〕1号)《成都天府新区项目评审咨询机构履约验收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天成评审发〔2020〕4号)《四川天府新区项目评审费用管理规则》相关规定。 3.其他要求:(1)接到采购人安排项目评审的通知后,确保在指定时间内能指派专职技术人员到达采购人指 定的地点。(2)中标人在接受采购人委托的评审服务时,派出完成该项目的相关专职技术人员必须是本单 位注册人员,且为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固定参审人员。(3)各项目的评审工作应在采购人规定时间限制内完成相关评审工作。4.任务管理(1)项目评审咨询机构应实行回避制度。评审咨询机构或评审人员与被评审项目及项目单位有 利害关系或者有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应当回避。(2)评审咨询机构接受采购人的委托,开展项目评审咨询工作,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3)在执行评审业务过程中,对有遗漏、有争议、有分歧等方面的问题,评审咨询机构应及时向采 购人提出书面报告,由采购人协调解决,不得擅自处理。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按照以下文件、相关文件及补充规定执行(详附件) 《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工作规则(2015版)》(天成评审发〔2015〕4号) 及2018补充更新。 《四川天府新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质量全过程控制实施细则(暂行)》(川天评审发〔2022〕1 号) 《四川天府新区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实施细则(试行)》 《成都天府新区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评审中介机构专业咨询服务考核评价办法》(天成评审发〔 2019〕1号) 《成都天府新区项目评审咨询机构履约验收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天成评审发〔2020〕 4号) 《四川天府新区项目评审费用管理规则》相关规定。 其他要求: (1)接到采购人安排项目评审的通知后,确保在指定时间内能指派专职技术人员到达采购人指 定的地点。 (2)中标人在接受采购人委托的评审服务时,派出完成该项目的相关专职技术人员必须是本单 位注册人员,且为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固定参审人员。 (3)各项目的评审工作应在采购人规定时间限制内完成相关评审工作。 4,00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术名(采购人代表)、王洁、王理、贺光华、韩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定额收取5.21万元,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5.2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情况:1、采购计划文号:[*04738[2023]00681],2、预算金额:采购预算400万元/年,本项目采购三年,合同一年一签。3、采购品目编号和名称:C*其他工程管理服务;二、监督管理部门:四川天府新区财政金融局,联系电话:028-*,地址:天府新区宁波路377号中铁卓越中心17楼;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四、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库〔2022〕3号)执行“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六、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 (略) 财政厅关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七、本项目中标人企业规模:联合体牵头单位小型,联合体成员单位为中型、小型。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天府 (略) 建设局

地址:天府新区湖畔北路366号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泽 (略)

地址: (略) 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213号1栋4楼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28-*

四川中泽 (略)

2024年0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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