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万福镇中心学校刘圩分校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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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县万福镇中心学校刘圩分校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怀远县万福镇中心学校(刘圩分校)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 怀远县万福镇中心学校(刘圩分校)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二、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 安徽天 (略)

2.供应商地址: (略) 禹会区高新路南侧、兴华路东侧电子信息产业园(原农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内2#楼食堂第1-2层

3.成交费率:学生上交总餐费的19%

三、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怀远县万福镇中心学校(刘圩分校)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怀远县万福镇中心学校食堂劳务外包服务,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中的服务考核要求。

服务期限:五年。三年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最多续签2年。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4年2月19日--2024年2月20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以书面形式提交质疑。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怀远县万福镇中心学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怀远县万福镇中心学校

地 址:怀远县万福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蚌工 (略)

地  址:怀远县华仑国际文化广场191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柳主任(采购人代表)王工(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

怀远县万福镇中心学校(刘圩分校)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 怀远县万福镇中心学校(刘圩分校)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二、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 安徽天 (略)

2.供应商地址: (略) 禹会区高新路南侧、兴华路东侧电子信息产业园(原农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内2#楼食堂第1-2层

3.成交费率:学生上交总餐费的19%

三、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怀远县万福镇中心学校(刘圩分校)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怀远县万福镇中心学校食堂劳务外包服务,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中的服务考核要求。

服务期限:五年。三年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最多续签2年。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4年2月19日--2024年2月20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以书面形式提交质疑。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怀远县万福镇中心学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怀远县万福镇中心学校

地 址:怀远县万福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蚌工 (略)

地  址:怀远县华仑国际文化广场191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柳主任(采购人代表)王工(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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