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市城市管理执法局2023年石首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石首市城市管理执法局2023年石首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SSS-*-FS004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2024-00017
三、项目名称
20 (略) 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采购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包名称:20 (略) 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采购01包: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湖北洁首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笔架山办事处东方大道楚源花园5排1幢2单元602
中标(成交)金额:166.8(万元)
综合评分法:87.55(分)
货物类 |
名称::20 (略) 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采购项目,01包: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采购项目 品牌(如有):详见投标文件 规格型号:详见投标文件 数量:一批 单价:166.8万元 |
包名称:20 (略) 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采购02包:农村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荆州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笔架山办事处锦南巷59号鑫隆塑业宿舍1幢1单元201室
中标(成交)金额:370(万元)
综合评分法:88.00(分)
货物类 |
名称:20 (略) 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采购项目,农村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采购项目 品牌(如有):详见投标文件 规格型号:详见投标文件 数量:一批 单价:370万元 |
五、评审小组成员
李绍祥(包1组长、包2组长)、张军(包1、包2)、蔡利萍(包1、包2)、李琼(包1、包2)、魏丛萍(包1、包2)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02-19
2、评审地点: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10001/#/shishou/index)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由中标人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2011]534 号文的标准。
2、收费金额:6.7048(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方式:(1)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点击“质疑管理”,然后按操作提示进行操作;(2)线下提交《质疑函》。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函记载的为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管理执法局
地址: (略) 东方大道27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仁 (略)
地址: (略) - (略) - (略) 绣林街道南岳山路106号
联系方式:07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攀
电话:0716-*
一、项目编号
SSS-*-FS004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2024-00017
三、项目名称
20 (略) 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采购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包名称:20 (略) 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采购01包: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湖北洁首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笔架山办事处东方大道楚源花园5排1幢2单元602
中标(成交)金额:166.8(万元)
综合评分法:87.55(分)
货物类 |
名称::20 (略) 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采购项目,01包: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采购项目 品牌(如有):详见投标文件 规格型号:详见投标文件 数量:一批 单价:166.8万元 |
包名称:20 (略) 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采购02包:农村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荆州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笔架山办事处锦南巷59号鑫隆塑业宿舍1幢1单元201室
中标(成交)金额:370(万元)
综合评分法:88.00(分)
货物类 |
名称:20 (略) 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采购项目,农村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采购项目 品牌(如有):详见投标文件 规格型号:详见投标文件 数量:一批 单价:370万元 |
五、评审小组成员
李绍祥(包1组长、包2组长)、张军(包1、包2)、蔡利萍(包1、包2)、李琼(包1、包2)、魏丛萍(包1、包2)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02-19
2、评审地点: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10001/#/shishou/index)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由中标人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2011]534 号文的标准。
2、收费金额:6.7048(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方式:(1)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点击“质疑管理”,然后按操作提示进行操作;(2)线下提交《质疑函》。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函记载的为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管理执法局
地址: (略) 东方大道27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仁 (略)
地址: (略) - (略) - (略) 绣林街道南岳山路106号
联系方式:07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攀
电话: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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