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卷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团体补充医疗保险服务合作单位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滁州卷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团体补充医疗保险服务合作单位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滁州 (略) 职工团体补充医疗保险服务合作单位(二次)(招标编号:GN2023-03-8631)项目,于2024年2月21日13时30分, (略) (略) 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平安 (略) 安徽分公司
投标总报价:*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国人民 (略) 安徽分公司
投标总报价:*元
公示期:自2024年2月21日至2024年2月26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 (略) (略) 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http:///)上发布。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滁州 (略)
地址: (略) 清流东路1436号
联系人: 张工
电话:0550-*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
(略) (略)
2024年2月21日
一、滁州 (略) 职工团体补充医疗保险服务合作单位(二次)(招标编号:GN2023-03-8631)项目,于2024年2月21日13时30分, (略) (略) 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平安 (略) 安徽分公司
投标总报价:*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国人民 (略) 安徽分公司
投标总报价:*元
公示期:自2024年2月21日至2024年2月26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 (略) (略) 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http:///)上发布。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滁州 (略)
地址: (略) 清流东路1436号
联系人: 张工
电话:0550-*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
(略) (略)
202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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