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城区碳排放监测平台单一来源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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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城区碳排放监测平台单一来源中标结果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名称: (略) 低碳城区碳排放监测平台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略) 低碳城区碳排放监测平台采购项目

数量:1

单位:项

预算金额:*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略) 公共机构能耗监管平台、 (略) 重点用能监测平台进行扩容改造,建设“ (略) 低碳城区碳排放监测平台”,对重点公共机构、工商业企业用水、用气、用油、可再生能源等能源品种进行全量计量采集,接入平台户数不少于80户,实现能耗数据、碳排放数据采集监管“一张网”,并负责后期运维。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2017年,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略) 公共机构、大型建筑及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能耗监管平台项目, (略) 发展改革委在原平台基础上进行扩容, (略) 重点用能能耗监测平台,项目由湖南 (略) 具体实施。目前2个平台建设均已经通过验收,运行正常。

为积极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部署, (略) 发展改革委计划在原平台基础上继续进行扩容改造,对重点公共机构、工商业企业用水、用气、用油、可再生能源等能源品种进行全量计量采集, (略) 低碳城区碳排放监测平台,实现能耗数据、碳排放数据采集监管“一张网”。

鉴 (略) 公共机构、大型建筑能耗监管平台、 (略) 重点用能能耗平台已经建设运行,为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现拟在原平台的基础上以软、硬件扩容方式建设,实现节能大数据采 (略) “一张网”。

一、利用原有平台对进行扩容, (略) 公共机构、大型建筑及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能耗监管平台、 (略) 重点用能监测平台已经建立,在原平台基础上对于重点用能企业用水、用气、用油、可再生能源等能源品种进行全量计量采集,实现碳排放监测。

二、系统的稳定性及节能产品与平台兼容性,本次改造项目涉及到水、电、气设备的安装和数据采集,需考虑现有平台和产品的兼容性,以及整个系统的稳定性。

三、节能产品为定制产品,本次采集设备具有一定的定制性,需要与原有平台数据和设备互联互通,同时平台和软件也会进行对应修改、升级。

四、平台升级以及后期服务统一和延续性, (略) 公共机构、大型建筑及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能耗监管平台、 (略) 重点用能监测平台采用的是云平台租赁方式,平台升级以及后期的维护工作均由湖南 (略) 实施,为了后期服务的规范和统一性。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拟定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湖南 (略)

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麓松路459号东方红小区延农综合楼10楼1001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2月20日 至 2024年02月2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地址: (略) 政府大楼604室

联系电话:0559-*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李琪

联系地址: (略) 屯溪区新园东路198号

联系电话:0559-*

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地址: (略) 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

联系电话:0559-*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版权与免责声明:以上信息由相关企业或个人自行发布,其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本站对此不承担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名称: (略) 低碳城区碳排放监测平台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略) 低碳城区碳排放监测平台采购项目

数量:1

单位:项

预算金额:*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略) 公共机构能耗监管平台、 (略) 重点用能监测平台进行扩容改造,建设“ (略) 低碳城区碳排放监测平台”,对重点公共机构、工商业企业用水、用气、用油、可再生能源等能源品种进行全量计量采集,接入平台户数不少于80户,实现能耗数据、碳排放数据采集监管“一张网”,并负责后期运维。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2017年,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略) 公共机构、大型建筑及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能耗监管平台项目, (略) 发展改革委在原平台基础上进行扩容, (略) 重点用能能耗监测平台,项目由湖南 (略) 具体实施。目前2个平台建设均已经通过验收,运行正常。

为积极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部署, (略) 发展改革委计划在原平台基础上继续进行扩容改造,对重点公共机构、工商业企业用水、用气、用油、可再生能源等能源品种进行全量计量采集, (略) 低碳城区碳排放监测平台,实现能耗数据、碳排放数据采集监管“一张网”。

鉴 (略) 公共机构、大型建筑能耗监管平台、 (略) 重点用能能耗平台已经建设运行,为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现拟在原平台的基础上以软、硬件扩容方式建设,实现节能大数据采 (略) “一张网”。

一、利用原有平台对进行扩容, (略) 公共机构、大型建筑及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能耗监管平台、 (略) 重点用能监测平台已经建立,在原平台基础上对于重点用能企业用水、用气、用油、可再生能源等能源品种进行全量计量采集,实现碳排放监测。

二、系统的稳定性及节能产品与平台兼容性,本次改造项目涉及到水、电、气设备的安装和数据采集,需考虑现有平台和产品的兼容性,以及整个系统的稳定性。

三、节能产品为定制产品,本次采集设备具有一定的定制性,需要与原有平台数据和设备互联互通,同时平台和软件也会进行对应修改、升级。

四、平台升级以及后期服务统一和延续性, (略) 公共机构、大型建筑及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能耗监管平台、 (略) 重点用能监测平台采用的是云平台租赁方式,平台升级以及后期的维护工作均由湖南 (略) 实施,为了后期服务的规范和统一性。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拟定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湖南 (略)

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麓松路459号东方红小区延农综合楼10楼1001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2月20日 至 2024年02月2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地址: (略) 政府大楼604室

联系电话:0559-*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李琪

联系地址: (略) 屯溪区新园东路198号

联系电话:0559-*

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地址: (略) 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

联系电话:0559-*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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