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支队公务用车燃油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03821
二、项目名称:交警支队公务用车燃油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交警支队公务用车燃油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辽河 (略) 盘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兴 (略) (略) 兴隆台区兴隆街道钻工村社区双兴中路28号
中标(成交)金额:92(%)
评审总得分:98(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交警支队公务用车燃油项目
服务类
名称:交警支队公务用车燃油项目(C*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
服务范围:车辆定点加油。主要包括:车辆定点加油服务。年度预算金额:200万元。(以实际发生的费用金额为准,投标供应商按折扣进行报价。
服务要求:★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1.采购要求 为确保采购人工作的正常开展,结合采购人油品实际需求,拟对所属油品(国六0#柴油、国六92#、95#汽油)进行采购。年度采购实际金额不超过采购预算金额。中标人应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标准和规范执行,为采购人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2.服务明细:车辆定点加油服务 3.资金来源及项目预算:财政资金,预算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年。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略) 1家。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期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在财政预算有保障的前提下,供需双方经协商同意后可续签(续签合同须每年一签),续签不能超过两年。
服务标准:★五、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油品: 1.0#柴油:符合GB 19147-2016《车用柴油》 2.92#汽油:符合GB 18351-2017《车用汽油》 3.95#汽油:符合GB 18351-2017《车用汽油》 ★八、服务需求 1、供应商在项目所在地区有加油站点,为采购人提供国六0#柴油、国六92#、95#汽油加油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标准,保证油品质量,不停供、不断油,不销售不合格或掺假的油品,不缺斤少两。 2、加油站应有安全措施,确保加油相关活动的安全。 3、汽油符合GB18351-2017《车用*醇汽油(E10)》标准,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出台新的汽、柴油标准,则执行国家新的有效汽、柴油标准。供油渠道有保障,油品规格要齐全,同时提供相应的成品油检验报告; 4、本项目允 (略) 参与投标,但其母公司为同 (略) 参与投标按1家计算。 5、供货方必须按国家规定开具正式发票。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利、申延明、吴志华、王维鑫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交警支队公务用车燃油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双兴南路151号
联系方式:04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地址:大洼区东华路77号
联系方式:04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程
电 话:0427-*
十、附件
采购文件:JH23-*-03821--招标文件(第三次).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交警支队公务用车燃油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辽河 (略) 盘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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