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市中医医院普通放射类设备维保服务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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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城市中医医院普通放射类设备维保服务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普通放射类设备维保服务
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 (略)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0:20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显琴、杨邦元、陈家兵
总成交金额 ¥25.*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工
项目联系电话 0710-*
采购单位 (略)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自忠路15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曾先生、0710-*
代理机构名称 湖北国华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高新区内环路卧龙大道派客国际(襄轴家园)写字楼A-1栋10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徐工、0710-*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一、项目编号:ZB01XY-*-ZCFW0143(招标文件编号:ZB01XY-*-ZCFW0143)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普通放射类设备维保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医星医疗(武汉)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东西湖区七雄路海峡国际企业城厂房2号楼501室(8)

中标(成交)金额:25.*(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医星医疗(武汉) (略) (略) (略) 普通放射类设备维保服务 为维保设备清单内所有设备提供整机技术保服务(技术保,每年4次维保,不计次数叫修)。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2年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显琴、杨邦元、陈家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经与采购人协商,由成交供应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11】534号文及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规定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湖北国华 (略) 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函记载为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自忠路155号        

联系方式:曾先生、07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国华 (略)             

地 址: (略) 高新区内环路卧龙大道派客国际(襄轴家园)写字楼A-1栋10层            

联系方式:徐工、07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工

电 话:  0710-*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普通放射类设备维保服务
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 (略)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0:20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显琴、杨邦元、陈家兵
总成交金额 ¥25.*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工
项目联系电话 0710-*
采购单位 (略)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自忠路15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曾先生、0710-*
代理机构名称 湖北国华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高新区内环路卧龙大道派客国际(襄轴家园)写字楼A-1栋10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徐工、0710-*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一、项目编号:ZB01XY-*-ZCFW0143(招标文件编号:ZB01XY-*-ZCFW0143)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普通放射类设备维保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医星医疗(武汉)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东西湖区七雄路海峡国际企业城厂房2号楼501室(8)

中标(成交)金额:25.*(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医星医疗(武汉) (略) (略) (略) 普通放射类设备维保服务 为维保设备清单内所有设备提供整机技术保服务(技术保,每年4次维保,不计次数叫修)。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2年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显琴、杨邦元、陈家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经与采购人协商,由成交供应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11】534号文及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规定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湖北国华 (略) 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函记载为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自忠路155号        

联系方式:曾先生、07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国华 (略)             

地 址: (略) 高新区内环路卧龙大道派客国际(襄轴家园)写字楼A-1栋10层            

联系方式:徐工、07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工

电 话: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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